我为群众办实事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四项承诺服务”为抓手 助推受理服务提质增速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30 17:11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在市政务服务办党组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委坚持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持续改进和优化窗口服务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问题,积极回应企业群众期盼,以“四项承诺服务”为抓手,助推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提质增速。

一、承诺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

制定《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工作方案》,建立业务咨询转办机制及业务咨询常见问题库,梳理各类交易服务流程56项,转办业务12项。针对前来办理、咨询有关事项的服务对象,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要退回补办的,或不完全具备条件而暂时不予受理的,坚持按照“首问负责、归口处理”原则,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务需补办的材料手续、政策依据、办理时限以及暂不受理理由,让申请人“只跑一次路、只进一扇门”。

二、承诺服务事项限时办结

按照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实行承诺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制度,对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及时办理、尽量缩短时间;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办结的,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有关咨询服务,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做到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三、承诺一个工作日内受理进场项目和开评标场所预约

延长预约服务时限,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受理服务热线的同时,一并公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保持个人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随地提供咨询沟通服务。开通交易服务“绿色通道”,疫情严重期间,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必须招标项目,采取“一项一策”方式,保证项目依法规范、及时有序实施。提升开标室预约使用效率,针对开评标项目类型、规模大小、会议时长统筹开标室预约使用,制定周密防控措施,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开标评标活动安全有序。

四、承诺一个工作日内发布核验合格招标公告信息

及时核验招标公告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时性第一时间进行核验,确保招标公告信息完整。多渠道进行答疑解惑,对于核验不合格的招标公告信息,采取面对面、微信、电话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完善,确保符合发布标准。提升受理服务能力,制定《招标公告核验要点》,统一信息发布起始时限有效性和公告发布的立项、备案等前置条件要求,对在岗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并将1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纳入党员干部个人承诺,签署个人承诺书,推动承诺事项落地落实。

截至10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受理各类服务事项57000,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427个、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950个,得到企业群众一致好评,以实干实绩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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