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排烟系统清洗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排烟系统清洗项目
项目预算:1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询价单》
二、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和根据《询价单》做出的报价以PDF电子版形式上传到电子邮箱(zwfwbyxbzc@tj.gov.cn)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宏奎
联系方式:24538682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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