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清单(2021版)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30 14:33

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清单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相继发布信用承诺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为进一步明确统一承诺审批范围,巩固改革成果政务服务办组织市级部门对以上三种承诺审批事项进行确认汇总,形成了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清单(2021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 《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包括: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证明告知承诺事项和信用承诺事项三种。

    哪些事项未列入清单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利益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等特定事项和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不适用承诺审批,未列入清单》。

清单》编制原则

一)遵循条口规范由各市级部门对照最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最新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事项对《清单进行确认。

(二确保有效衔接《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版)相匹配确保承诺制审批工作最新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有效衔接。

三)年度版本管理。保证《清单》适用时效性清单》实行年度版本管理

清单》适用范围

《清单》于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六、《清单》适用原则

《清单》中适用两种以上承诺制审批的事项,优先适用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其次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然后适用信用承诺。

《清单》发布后的主要工作

一)市级部门对《清单》中事项逐项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各区对《清单》中区级事项逐项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二)各市级部门对照《清单》,修改相关事项操作规程,加强对各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编制的指导,并做好对各区行政审批部门监管部门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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