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零跑动”“全市通办”清单的通知》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1 16:10

一、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马上办”“零跑动”“全市通办”清单的背景

我市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公布后,为跟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政务服务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单位)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便利申请人的角度,结合新的事项目录“就近办”“马上办”“零跑动”“全市通办”事项进行确认调整,形成了《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清单》《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清单》《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清单》《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清单》。

二、清单适用范围

上述清单于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三、清单编制原则

(一)统一规范。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最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事项对各项清单进行确认,加强条口系统的统一规范。

(二)便企利民。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间,最大限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就近办”“马上办”“零跑动”“全市通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增强获得感。

(三)动态管理。为保证各项清单的适用性与时效性,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年度版本相匹配。

四、清单主要内容

“就近办”清单877项,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均要允许就近办理;“马上清单783项,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零跑动”清单848项,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邮寄等方式即可申请办理并取得结果“全市通办”清单1157项,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就近办”或“零跑动”办理。

五、清单发布后的主要工作

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各项清单,调整完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并做好对基层部门(单位)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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