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26 10:09

关于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

要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的背景是什么?

2013年,我市启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要件工作,通过减少行政许可中介要件、制定公布清单等措施,规范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明确实行清单管理等6方面措施。全国和我市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均对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2021年版)》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市级审批部门、区级审批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由中介机构提供的行政许可要件名称、提供该行政许可要件的中介机构类别名称、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设定该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的依据。目录共包含2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77方面的中介要件。

三、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是指什么?

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是指今后行政许可申请人再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时,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供此项材料,审批部门也不得再要求和变相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该项材料。

四、制定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2021年版)》的意义是什么?

制定公布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年度版本的意义在于让企业、群众和其他组织清楚了解我市行政许可事项中有哪些事项和哪些要件需要由专门的中介机构来出具,这类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使企业、群众和其他组织享受到更加清晰、更加便利和更加规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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