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泛京津冀一体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区域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协同,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建立泛京津冀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联动机制。2024年6月25日,在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统筹协调小组第9次联席会议上,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和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签订《泛京津冀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联动机制区域合作协议》,推动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区域联动。
一是建立审批服务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泛京津冀审批部门、人员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每年确定轮值省市,形成会商机制,加强定期信息沟通,相互借鉴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联合审批质效。
二是建立道路通行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泛京津冀区域内因道路施工、收费站改造等影响大件运输的情形,将限行要求和绕行路线信息及时共享,方便企业预先做好运输时间和线路规划,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建立跨省特种大件运输审批“预约制”。对跨省特种大件,起运省审批部门提前向企业了解大件产品的运输信息,并通知途经省份,以便途经省份预先勘验线路,确保大件物品及时、高效、安全运输。
四是建立跨省大件运输主通道。根据跨省大件运输通行的历史数据,梳理大件运输通行线路信息,建立以高速公路为主、泛京津冀相衔接的大件运输主通道,结合公路改扩建等工程对收费站实施针对性维修改造。
协议签署后,一方面将全力打通断点和堵点,遴选出五省市间符合大件运输路况标准的公路,把五省市的通道连接起来,规划形成多条跨省大件运输“主通道”,减少企业自行查询路况标准、规划运输路线的投入,实现从出发地到目的地一运到底;另一方面,五省市相关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等,在最短时间内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批,帮助企业节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持续提升区域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协同水平,在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上见行见效。下一步,泛京津冀五省市将不断扩展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协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场景,推进京津冀跨省市出行从“走得了”向“走得好”转变,为资源要素高效流动、人民群众便利往来提供坚实保障。(市交通运输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