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贷直通车服务常态化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04 11:13

一、工作背景(基本情况)

20215月,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依托新农直报系统,打造经营主体直报融资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增信、银行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增信,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20223,天津市制定了推动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政策措施,建立齐抓共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建设完善信息库,引导经营主体直报需求、金融机构直连平台,限时办结,让农业经营主体易申易贷快贷,力争年末通过信贷直通车授信超过3000笔、授信金额超过15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一)齐抓共推,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了3+9+10”的工作机制。在统筹推动上,市农业农村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联合建立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指导督促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各涉农区、银行担保机构推广信贷直通车。在协调落实上,市农业农村委与农担公司、7家银行、天津银联共9家金融机构建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贯通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高效解决具体问题。在具体落实上,20223月份选派22名银行机构干部赴涉农区和重点街镇挂职,10个涉农区、银行分支机构、担保公司办事处开展下沉服务,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推广和指导扫码等工作,保障信贷直通车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明确机构,创新应用模式。明确17银主办,力争2022年末完成260%;明确农担公司为信贷直通车指定担保机构,力争年内直通车业务占农担业务比重超过60%;明确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5家分行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2家地方法人银行为信贷直通车重点支撑银行,力争年内重点支撑银行在直通车授信业务占全市直通车业务比重超过60%。明确2种服务模式,对需担保增信的农业经营主体由农担公司统筹派单,对不需要担保增信的由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点单。创新3种应用模式,鼓励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深化信贷直通车应用,推广“直通车+农担+银行”模式;创新“直通车+银联+银行”模式,支持天津银联、重点支撑银行与信贷直通车平台直连;创新“直通车+银行”模式,由银行机构直接提供信贷服务。

(三)专注双控,实现两个全覆盖。重点支持10300万元适度规模经营贷款需求,对种业企业等农业科创企业可适度提高至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银行直贷业务不受规模限制)。服务对象覆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含国有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范围覆盖农业生产及涉农项目,包括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建设、种业振兴、农业绿色发展、休闲农业、农业科创、农产品出口、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等。

(四)政策协同,提升实施效果。叠加财政政策,对通过信贷直通车且符合双控政策的农业担保贷款,给予年化2%的贴息扶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3年,单个经营主体贴息不超过1次。叠加金融政策,持续完善“三农”金融尽职免责制度,合理界定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对不良容忍度之内的普惠型涉农贷款,信贷人员已按照规定履职并无重大过失的予以免责。叠加授信政策,对按时还清且无逾期记录的信贷直通车用户,鼓励金融机构在其再次申请信贷并获得授信时,对贷款利率或担保费率予以适当优惠。

(五)限时办结,建立调度机制。探索建立限时办结制度,明确各类信贷业务办结时限,做到专人负责、见申即办、应贷快贷,提升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服务的获得感;银行机构、农担公司要及时反馈信贷直通车业务信贷服务情况。持续强化调度督促,通报信贷申请、办理进展等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将支持信贷直通车工作纳入分支机构和领导班子考核,已将直通车工作纳入农担公司考核内容;探索开展信贷直通车金融服务评价,建立对服务模式、重点支撑银行的动态调整优化机制。

工作成效

天津市将信贷直通车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务实举措、深化“政银担”合作的重要举措及实现“数据赋能”的创新举措,农业农村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担保机构协同联动,齐抓共推,叠加政策,推动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276日,天津市通过信贷直通车授信1178笔,授信金额6.75亿元,授信满足率100%,综合信贷成本5.49%(其中农担公司平均担保费率0.77%),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发产品,提高信贷精准性。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特点,在推广“春耕贷”“托管贷”、农户信用贷等多种产品基础上,继续加大信贷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提升信贷产品适配性、精准性。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推广线上信贷产品,做到随用随贷、随借随还。积极探索中长期信贷产品,支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探索“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强化对参保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种养环节。

(二)宣传辅导,广泛收集需求。不断完善农业农村部门与银行机构、农担公司联动宣传推广机制,通过组织动员部署、纳入培训课程、张贴海报、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开展辅导服务,将信贷直通车作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等活动的支持措施。结合农时季节,落实信贷直通车支持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和高素质农民、休闲农业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融资需求摸底调查,通过信贷直通车对接银行机构和农担公司。

(三)定期更新,建立完善信息库。按照“代建代管、共享共用、可用不可见”的模式,支持天津银联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库,开发积分制应用管理系统,规范信息采集项目、填报标准等内容,统一数据格式、数据接口等技术,持续推动天津银联系统与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系统对接,归集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信息、流水信息、农户积分等信息,依法依规向商业银行共享,同时衔接征信系统。组织辖内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农民合作社管理信息系统、高素质农民数据库等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系统中注册填报、纳入系统管理,实现活跃主体“应入尽入”、信息“应填尽填”、动态更新。

(市农业农村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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