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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制度是政府系统自我监督纠错的重要制度平台,是解决“企告官”“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河东区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深入践行“担当作为、复议为企便民”理念,探索建立“一站式”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方法
(一)建成接待中心,规范流程环节,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建立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融合行政复议咨询接待、案件受理、调解听证、文书送达、案后答疑及行政复议网络平台运行等多种功能,实现“进一个门、找一个人、跑一趟路”,进一步畅通复议案件受理渠道。“进一个门”,即挂牌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设置接待咨询、案件受理、争议调解、案后答疑等多个功能区域,配备专用电子设备,接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系统,线上办理登记、查询、统计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找一个人”,即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施行“首办负责制”。安排专人接待咨询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案件承担首办责任,全程跟进、协调、办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相对人的信任感。“跑一趟路”,即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办案流程、时限和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及时受理,不予受理的明确告知依据,使群众得到满意结果。
(二)坚持“刀刃向内”,着力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明确行政复议功能定位,既注重个案办理,又注重对共性、多发性问题的总结分析,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对行政机关的纠错教育功能,实现行政复议“纠错一案、教育一片”的教育警示作用。针对涉案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涉案机关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复议纠错案件通报制度》等系列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推动相关单位知责明责、守责尽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坚持调解优先,着力促进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严格依法办理基础上找到争议的核心焦点,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围绕来访接待、案件办理、案后答疑等关键环节,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针对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开展调解和解释工作,积极与涉案双方进行沟通,力争通过调解方式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坚持以案释法,着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氛围。依托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户外LED显示屏、报刊专栏“五位一体”法治宣传阵地,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一站式”解决模式的宣传,围绕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开展案后答疑和普法释法工作,引导其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工作成效
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自启用以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7件,通过案中调解、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案后释法等方式实现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案件办理结果得到当事人高度认可。
四、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和接待工作应急预案,对“一站式”接待模式的职责要求、基本流程、监督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公开、公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以方便社会公众知晓相关信息,同时展现行政复议工作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形象,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更加有力地发挥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打下良好基础。(河东区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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