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0 17:45

一、工作背景(基本情况)

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行政案件整体质效不高、行政争议化解效果有待提升等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南开法院深入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拓展试点功能,与红桥法院互为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法院,搭建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府院”联动、“院院”联动的办理模型,充分运用一个月诉前化解期限“黄金时间段”,将9起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履行审判职能,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按照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于起诉人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所在地法院应当告知其向异地管辖法院起诉或者可以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申请诉前化解。起诉人选择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申请诉前化解,诉前化解超过一个月未取得实质进展或者三个月未解决的,被告所在地法院应当及时终止协调化解工作,将起诉材料移送异地管辖法院审查处理。异地管辖法院应当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切实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不能协调化解的案件,应当及时依法作出裁判。

二)健全司法保护机制,提升涉企案件质效。为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南开法协同红桥法院、南开区司法局、红桥区司法局召开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联席会议行政案件审理、行政机关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以及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重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推动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制定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制度”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为进一步惠企助商,制定《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健全行政司法保护等十项机制,与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加强协调联动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合作机制,发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作用,依法支持政府扶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

三)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促进争议实质化解。在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鼓励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加大调撤力度等有效措施避免程序空转,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南开区司法局等辖区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审判工作及纠纷化解情况,认真收集意见建议,适时给予司法指导。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行政案件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系统分析行政案件情况,有针对性提出依法行政建议。发送司法建议书堵塞监管漏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南开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7件,行政审查案件68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相对人权益保障健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收行政诉讼案件81件,同比下降60%。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于行政机关应予出庭案件,逐案发送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提升涉企案件行政审判质效,持续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司法建议制度等在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增强执法司法公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专心经营。(南开区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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