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挂牌 敲响我市本轮农村土地改革“第一锤”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15 10:12

武清区坚决贯彻《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武清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保障试点工作科学、有序、稳妥实施。2023629日,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指导南蔡村镇粜粮务村仓储地块、大良镇中迤寺村商业地块成功完成挂牌入市,敲响了天津市本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第一锤,标志着武清区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一是抓住“两项前置条件”开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采取内业初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持续开展村庄规划上下动态对接,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别是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推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夯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管理的数据基础。本次入市的两宗地块均已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和集体所有权登记,均为有合法土地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二是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严把标准,守牢原则底线。为审慎推进试点工作,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全程把牢不能通过农用地转用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不能搞商品房开发的原则,确保试点正规有序。经深入分析,武清区入市土地均用于乡村振兴用途,产业优良,不涉及环境污染,对周边农村经济发展均有带动作用。本次入市的两宗地块分别为农村设施农业配套的仓储冷库用地、蔬菜批发市场的商业用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三是探索“两项重点机制”积极推进,加快项目落地。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研究制定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加强集体收益监管,引导集体土地用于扩大再生产、帮扶、医疗、扶贫、基层治理、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意愿。为尽快完成此次两宗地块挂牌入市,区级领导小组主动开展政策宣传,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农民集体及个人对土地不同利用方式的收益情况,指导集体组织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并根据模拟测算的实际收益情况合理制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最大限度发挥集体土地资源价值,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好头、起好步。(武清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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