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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于2023年10月17日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以防范化解税费矛盾争议为重要着力点,通过源头预防、优化机制、多元共治,提升基层税费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源头预防,把矛盾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税费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方向迭代更新,推动税费争议源头治理,实现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健全精准推送机制,推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构建“1+2+3+N”精准服务体系,为纳税人缴费人精准画像,分渠道、分环节、分人员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推送,更好实现“政策找人”。坚持技术手段保障,实现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过数据预填、消息提醒、智能审批等功能,推动办税服务厅职能向“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二是分级分类解决,精准响应纳税人诉求。建立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系列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指引,统筹公职律师等资源,分类分级化解税费矛盾争议,精准响应纳税人诉求。注重统筹联动,优化税费诉求解决路径。统筹内部资源建立“税费矛盾争议调解中心”,发挥公职律师专业化作用,坚持分类管理、靠前调解、快速处突,实现“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区、问题就地解、矛盾不上交”。注重成果转化,形成税费诉求解决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制定《未开具发票举报调解工作指引》《行政处罚争议调解工作指引》等系列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指引,加快诉求解决的经验收集和成果转化,推动诉求解决成果由“就事论事”向“就事立制”转变,通过问题剖析、部门联动、强化措施、领导督办对诉求解决过程层层把控,形成闭环管理和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协同共治,健全多元预防调处机制。积极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将基层税费治理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格局,增强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合力。依托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契机,促进跨省争议解决。为快速解决津冀跨区域办税缴费诉求,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河北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税务局与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三局联合设立“宁芦汉”税费争议调解中心,通过一站式受理、全流程跟踪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跨区域涉税争议调解质效。以支部共建等活动为载体,打造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推进党建与业务紧密融合,打破行业壁垒、叠加职能资源、拓展融合载体、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地方多部门参与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市税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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