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住宅空间多样性 让高品质住宅为美好生活添注脚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10 09:20

    20228市规划资源局出台了关于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的第一批政策,鼓励新建住宅在规划设计中设置挑空空间、坡屋顶空间、地下室空间和室外专有庭院等。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建设多样性和高品质,增加城市活力,做好防灾减灾,在第一批政策基础上,20243月,市规划资源局又制定印发了《关于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二批)》,目前已启动实施。 

    一是鼓励居住项目采用多样化的停车形式。为加强城市抵御洪涝灾害能力,提高城市韧性,建设绿色生态城市,实现海绵城市的雨水深层入渗,鼓励居住项目采用地上停车楼停车、架空平台或半地下停车两种停车形式,采用两种停车形式的居住项目建筑覆盖率不大于75%

    二是鼓励住宅首层空间多样化利用。为增加社区活力,提高社区环境品质,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便利性,鼓励住宅首层空间多样化利用,除住宅功能(包括住宅交通)外,可设置应建公服,也可局部架空作为室外公共空间

    三是鼓励住宅设置封闭阳台并规范设备平台设置为适应北方气候、减少高空坠物风险、营造建筑整体形象,满足住户实际生活需求,提升居住品质,使住宅功能更完整、生活更舒适,鼓励住宅设置封闭阳台,并对设备平台的设置进行规范。

    四是允许住宅有条件设置露台为满足住户亲近大自然的愿望,塑造城市景观效果,丰富建筑第五立面,有效利用建筑屋顶空间,原则上允许结合坡屋顶设置供住户室外活动的露台。(市规划资源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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