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推动法院系统全上线电子缴款书 诉讼费收缴提质增效惠企利民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16 08:43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财政局推进全市22家法院自202441日起,在办理诉讼费缴纳环节全部上线电子缴款书构建缴款多元化、入账电子化的新型收缴服务体系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化方式快捷缴纳诉讼费,完成缴费后自助网上查验、下载、打印财政电子票据,改变以往需要当事人往返银行缴费、法院取票的做法,打通全程网办的难点、堵点,助力法院诉讼工作全程网上办理,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夯实改革基础组织相关业务技术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级人民法院走访调研,与一线工作人员、代理收缴机构、缴费当事人深入交流探讨,逐一梳理确认当事人在办理诉讼费缴费、取票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细化改革需求清单以财政、法院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途径,以全面实现缴款电子化和票据电子化为抓手,以当事人线上自助缴费、自助下载电子票据为目标,确定改革方式,开展服务流程再造。

二是加强沟通衔接,广泛开展宣传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照需求清单逐项沟通流程再造方式和系统改造内容,按部门职责拆解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定解决方案和时间节点提高沟通衔接效率,确保工作精准衔接、快速推进落实。选择部分单位先行试点,协同推进各级法院工作落实印发推广工作通知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及业务办理方式,加强改革工作内容宣传,依法维护当事人各项权益。

加强运维保障持续跟进优化根据工作情况梳理制定群众咨询问题清单,开通热线电话持续提供问题咨询解答服务成立专门运维服务小组增加运维保障力量,开展7×24小时全天候运维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持续关注当事人诉求,根据问题反馈情况约谈相关代理收缴机构,督促加强对异地缴费的政策宣传和服务支持,切实解决异地当事人缴费和获取电子票据不畅问题,不断优化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注重改革实效,切实便企利民据统计,20244月至6月,全市法院共计收缴诉讼费3.7亿元,开具诉讼费电子缴款书11.2万张,涉及企业和个人6.1万家(人),按当事人一次往返法院、银行需要30元路途成本计算,实际降低本市企业和个人负担180万元,同时也解决了外地当事人难以到我市缴费、取票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一次告知一次办结,让部门间信息“多跑路”企业和个人“少跑腿”(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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