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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天津市持续打造亲商安商优质服务环境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强化各类主体失信专项治理,2025年6月25日,北辰区制定了《北辰区关于健全涉诉信息互通互联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事前信息共享机制、事中调解机制以及事后失信治理反馈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事前排查”,以“信息共享”实现信用风险“预估预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司法信用主责部门”以及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区税务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属地部门”为责任单位,共同构建涉诉信息共享机制。各责任单位在日常监管、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某些经营主体存在涉诉风险且可能在被执行过程中出现失信情形,则推送信息至区发改委、区法院,并进行必要的预估预判、司法建议。通过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各相关部门能够提前预警和化解可能涉诉的信用风险,更准确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趋势,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和整体效能。
二是做好“事中调解”,以“部门协同”保障审判执行“科学公正”。如相关经营主体涉诉,被进行保全、冻结账户、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限制性措施时,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部门与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多方沟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精准刻画涉诉单位的信用“画像”,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判,保障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推动困难的执前调解环节,相关责任单位联合组成调解组并召开相关协调会议,督促劝导涉诉单位与原告方达成和解协议或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如涉诉单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区法院将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不仅有效保障了问题的妥善处理,也实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便于各司法机关之间相互监督,确保司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三是落实“事后反馈”,以“闭环机制”助推信用体系“优化升级”。法院判决后,各相关单位及时对案件的善后问题、衍生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结合包容审慎原则,充分考虑失信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尽可能采取柔性的执行方式。同时,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助力企业找出问题所在,使企业自觉自愿主动纠错、改过自新、案结事了。随后,严格落实失信治理情况反馈机制,按月将失信治理进展情况反馈至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发改委,通过梳理分析明确下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向。由此,各相关单位协同建立起了事前事中事后完整闭环的全流程信用服务体系,严控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数量,减少存量数、控制新增数,持续优化北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北辰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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