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立法 后评估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wfwbxtc@tj.gov.cn   2.通过传真传送至:022-24538080   3.通过信函寄送至: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地址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感谢您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天津市行政审...【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   (2006年6月19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公布 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行政审批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2025年7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发布施行。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指规章实施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规章的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完善政府立法、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等意见和建议,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的活动。立法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社会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或者政务服务平台等发布被评估规章全文和评估相关信息,明...【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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