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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深入推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津政规〔2022〕7号),持续优化我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政务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联系电话:022-24538189
2.电子邮箱:zhaoyuan01@tj.gov.cn
3.传真电话:022-24538329
4.通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306室(邮编:300161)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1 |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 |
2 |
试点推动企业常用电子证照信息与电子营业执照相关联,拓展电子营业执照服务功能。 | |
3 |
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功能,加强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 | |
4 |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
持续实施轨道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变更审批政策。执行《天津市轨道交通和城市道路桥梁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轨道建设项目审批优化措施,提升审批效率。 |
5 |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长效制度。研究制定《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 | |
6 |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效能和数据质量。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审批业务系统、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系统互联互通,不断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共享,确保项目信息、证照、办理结果等内容完整准确实时共享。 | |
7 |
试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流程无纸化管理。探索“零跑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不见面审批”,提升审批效率。 | |
8 |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
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垂管系统融合对接,提升跨层级、跨业务、跨部门、跨地区的应用的支撑能力。 |
9 |
优化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功能应用范围,进一步提升全程电子化服务水平。 | |
10 |
持续推进“津心办”APP便民服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在“津心办”APP办理,通过移动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 | |
11 |
落实国家关于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要求,进一步扩大高频事项范围,不断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理需求。 | |
12 |
持续对接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区,进一步扩大“津心办”平台旗舰店规模,持续提升移动政务服务效能。 | |
13 |
深入拓展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业务范围。深化数字化政务服务中台建设,推进更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应用场景建设。 | |
14 |
持续推进全市数据共享开放工作。 | |
15 |
持续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 | |
16 |
提升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量,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系统对接,相关数据共享,扩充热线知识库信息。 | |
17 |
深化营商环境投诉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充实服务企业家专席数量,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留言处置等工作。 | |
18 |
4.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
优化“津心登”APP功能,实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不动产登记费。 |
19 |
开展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试点工作,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集成办理,实现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降低个人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 | |
20 |
在全市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商品房端,实现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 | |
21 |
重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按照国家标准构建数据库,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平台和安全保障体系等,以智能化、互联互通、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 | |
22 |
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 |
23 |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
推广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动市、区两级监管部门进驻使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
24 |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市“互联网+监管”“信用天津”等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 | |
25 |
以平台为支撑,加强对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的量化考核。 | |
26 |
持续完善我市“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深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监管、化妆品监管等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建设。 | |
27 |
6.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
进一步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办案系统功能,完善办案辅助功能模块,提升办案效率。 |
28 |
结合“智慧人社”工作要求,优化经办信息系统,提升社保经办业务流程质效。 | |
29 |
7.优化纳税服务 |
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预填报”服务。基本实现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
30 |
围绕智慧税务建设,开发完善货劳监控管理2.0系统功能模块,优化发票服务举措。 | |
31 |
增加单位网上注销业务,建立面向市场主体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审批机制,实现公积金重调、跳缴等业务场景全程线上办理。 | |
32 |
优化网上汇、补缴业务流程,实现非托收企业缴款全市通存通兑。 | |
33 |
8.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服务 |
持续开展“供电+能效服务”,向高压客户推送电能能效账单,精准推荐能效服务产品。 |
34 |
超前对接重点产业链企业用电需求,解决企业诉求,持续提升客户办电“获得感”。 | |
35 |
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 |
完善用水用气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 |
36 |
持续优化缴费、开具电子发票和财政电子发票、更名过户等供水供气业务网办功能。 | |
37 |
1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
稳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持续推广京津冀区域应用,保持天津海运口岸通关物流效率优势。 |
38 |
完成国际贸易通关数据服务中新示范平台建设,服务企业通关便利。 | |
39 |
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建设,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 |
40 |
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开展天津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效果评估。 | |
41 |
1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
扩大“津心融”平台覆盖面,争取接入平台金融机构达到90家,推动开设特色服务专区,持续组织常态化对接,提升对接服务精准性。 |
42 |
持续优化天津“线上银税互动”平台功能。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丰富银税互动产品供给。 | |
43 |
发挥直接融资作用,支持企业抢抓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注册制改革机遇,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争取实现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99家。 | |
44 |
实施《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依托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提升信用贷款规模。 | |
45 |
深入开展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向金融机构推介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名单,支持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 |
46 |
持续做好重点支持领域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 | |
47 |
继续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加大对平台的宣传推介,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平台注册并依托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开展融资。 | |
48 |
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推行“三专两示范” 建设,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 |
49 |
持续开展普惠小微金融智慧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扩大“天津普惠小微·智慧小二”金融服务平台用户辐射范围,特别是增加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程度,通过应用“聚合收款码”技术,采集经营主体交易流水信息,作为征信核心替代数据,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务。 | |
50 |
积极推动、指导地方征信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专业运营机构做好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工作。在市场化运营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平台信息的采集范围,丰富平台数据的内容,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和全面共享运用。 | |
51 |
推动建设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建立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库,建成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线上融资对接平台,打造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连和数据交互中心,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获贷成功率。 | |
52 |
充分发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作用,进一步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助力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 |
53 |
发挥海河产业基金作用,围绕“串链、补链、强链”持续发力,服务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 |
54 |
持续发挥滨海产业基金作用,做好已设立的产业、区域母基金的投后管理工作,紧密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资本招商,支持重点产业链项目落地。 | |
55 |
12.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改革 |
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实现交易、金融、信用、监管数据共享和服务协同。 |
56 |
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主体,提升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 |
57 |
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投标,减少招标投标层级。 | |
58 |
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合理设置资质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参与竞争。 | |
59 |
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制度,加强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信用评价和应用体系,实行信用保证金减免制度。缓缴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等涉企保证金。持续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工作。 | |
60 |
1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
持续加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载体建设,为相关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模型加工、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全链条服务。 |
61 |
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指导,力争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 | |
62 |
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做好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组织推荐工作。 | |
63 |
推动创业创新服务载体建设,培育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4家。 | |
64 |
研究开展天津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中遴选出一批优质企业,建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后备库。 | |
65 |
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持续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 |
66 |
推进孵化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调研帮扶和分类指导,开展专题培训活动10期以上,提升孵化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 |
67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10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0000家。 | |
68 |
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建设,整合科研仪器资源,可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数量达到2500台(套)。 | |
69 |
14.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
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大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累计建成5G基站超过5.5万。 |
70 |
积极引导、服务我市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加快数字化发展,稳步提升我市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规模。 | |
71 |
加快建设天津港口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天津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积极推动枢纽和基地内重大物流项目建设,为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 |
72 |
制定实施《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交通运输行业信创场景开放应用工作方案》,加快交通运输领域信创场景开放应用。 | |
73 |
实施《天津市交通运输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天津市交通运输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开放及应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发展应用。 | |
74 |
着力促进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以地方法人银行为重点,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业务流程数字化、标准化建设,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加强信用信息金融应用,加快建设与数字化转型相匹配的风险控制体系,持续提升商业银行数字化运营、获客和风控能力。 | |
75 |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创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行业级和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数字化集聚区、园区和主题楼宇。 | |
76 |
15.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
研究制定外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招商”工作格局。 |
77 |
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企业扩大肉类、乳品和粮油进口规模,鼓励企业开拓自“一带一路”国家进口渠道,巩固天津口岸肉类、乳品和粮油等进口优势。 | |
78 |
研究制定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相关政策,支持我市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外向型发展。 | |
79 |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和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筑牢天津口岸进口冷链防线,巩固天津口岸进口冻品优势。 | |
80 |
持续开展“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评选工作,壮大天津市国际自主品牌主体队伍,加大对国际自主品牌的宣传力度。 | |
81 |
用好各类重要会展活动平台,积极组织策划外资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外资招商宣传。 | |
82 |
建立全市外资重点在谈项目清单,指导推动重点项目尽快签约落地。 | |
83 |
持续做好海外投资保险统保平台建设工作,对我市企业投保海外保险的保费给予一定支持,有效帮助我市对外投资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规避东道国政治风险。 | |
84 |
16.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
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
85 |
梳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纳入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发挥典型案例的正反面激励作用。 | |
86 |
加强涉企法律服务,统筹利用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
87 |
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动态掌握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进展情况。 | |
88 |
制定涉企政策涉及多部门时,明确牵头部门、规定联合办理等,切实清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 |
89 |
17.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
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 |
90 |
实施《天津市公共信息目录(2022版)》,全面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 | |
91 |
持续定期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各区各部门及时共享评价结果。 | |
92 |
持续推动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
93 |
持续对31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人民政府开展信用状况监测。 | |
94 |
对各区人民政府开展2022年度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价。 | |
95 |
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持续开展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工作,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我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2万件。 |
96 |
指导东丽区、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服务能力和水平,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价验收。 | |
97 |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领域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达到1500家、专利快速预审2000件、知识产权维权案件200件、开展专利导航3项。 | |
98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合作,发挥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作用,健全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体系,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 |
99 |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完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 |
100 |
19.提高合同执行率 |
提高失联被告、被执行人送达准确率。通过司法查询、大数据修复或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查找失联当事人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个人信息,在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提高司法对合法债权人、权利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力度,依法防范恶意规避责任和承担义务的行为。 |
101 |
结合案件情况,在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打造营商环境执行实施专业团队,专门负责相关案件的执行。 | |
102 |
20.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
开展证券期货纠纷案件诉调对接运行现状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诉调对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成果、典型案例提炼宣传力度,持续营造“保护中小投资者”浓厚社会氛围。 |
103 |
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分类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发挥证券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作用,持续做好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104 |
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督促上市公司提升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紧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意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
105 |
21.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
进一步规范使用破产费用援助资金,明确资金申领和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及时审核、发放援助资金。 |
106 |
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履行职务的监督指导和动态管理,保障破产管理人个案考核能够全面、客观反映其履职情况,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完善破产管理人年度考核程序,合理确定优秀等次管理人比例,考核结果及时予以公示。 | |
107 |
22.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
为人才提供一揽子服务。实施《天津市“海河英才”卡管理办法》,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办理医疗保健证,提供相关医疗待遇;按照相关政策,协调落实随迁子女入园入学;支持在津购买首套住用房;名下未登记天津市小客车的,可以直接获得1个小客车其他指标。 |
108 |
持续推进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打造人才高峰高地。 | |
109 |
征集重点用人单位高端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并面向海内外发布。帮助用人单位发现、对接高端紧缺人才。 | |
110 |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万名。 | |
111 |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
充分利用区、街镇、村居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办好天津市第八届市民文化艺术节,加大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力度,指导各区开展乡村“村晚”、下基层演出等文化活动,持续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
112 |
出台《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各级各类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 | |
113 |
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集群建设,开展中医医疗集群建设试点区遴选工作,围绕核心任务,推进中医医疗集群内专科团队下沉基层,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诊疗能力。 | |
114 |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扩大家庭医生服务范围,开展家庭医生技术培训,持续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 | |
115 |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联动,通过带教、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诊疗及管理能力。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各区至少建成1家示范慢病管理中心。 | |
116 |
全市新增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国家验收合格的胸痛救治单元。 | |
117 |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
依托19个院校联盟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组织成员单位修订人才培养方案200个。 |
118 |
建设天津智慧教育平台,下设天津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天津智慧职教平台、天津智慧高教平台、天津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4个子门户平台。 | |
119 |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持续做好养老机构登记评定工作。 | |
120 |
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线上线下培训。 | |
121 |
建设30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含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提高街(乡镇)级覆盖率。 | |
122 |
持续开展“寸草心,手足情”公益创投项目,培训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者1000人。 | |
123 |
24.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 |
124 |
深入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持续发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效益。组织开展企业绩效分级申报、评审、复核等工作,结合绩效分级结果,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 |
125 |
强化水生态环境管理,定期对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及排名奖惩。 | |
126 |
25.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 便利度 |
优化公交线网,按地铁线路开通运营情况,完善公交轨道便捷换乘。 |
127 |
加快建设地铁4号线北段,7、8、11号线一期工程,8、11号线延伸线工程。 | |
128 |
全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建成津兴城际,加快津潍高铁、京滨城际南段、津静线市域(郊)铁路建设。 | |
129 |
组织编制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支撑和引导轨道交通与城市空间互动协调发展。 | |
130 |
推进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建设,加快全线征地拆迁相关工作,推动项目扩大开工面。 |
背景介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底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动对标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做法,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4个维度,研究提出了2021年至2023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起草了《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广泛征求意见,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行动计划》主要涵盖4个部分25项42条措施。
(一)打造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共6项13条措施。一是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二是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五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六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二)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共9项14条措施。一是优化纳税服务;二是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是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四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五是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六是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七是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八是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九是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共6项8条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四是提高合同执行率;五是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六是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共4项7条措施。一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二是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三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四是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为落实文件要求,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起草了《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4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