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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的工作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请示
公告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工作部署,市政务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 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的工作举措》(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发送电子邮件至:zwfwbxtc@tj.gov.cn
2.发送传真至:24538389
3.邮寄信函至: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311室(邮编:300161)
感谢您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 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的工作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工作部署,推动政务服务全流程优化,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举措。
一、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
(一)落实国家重点事项清单
严格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总体清单相关要求,确定我市重点事项清单,明确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回头看”,确保清单内重点事项按时推进、持续优化,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从“能办”到“好办、易办”转变。(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天津特色事项清单
围绕“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全面深入调研经营主体与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推进“证照联办”改革,推动经营主体登记与行业许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深度整合,聚焦文化旅游、展览展会、临时用地用林、跨境出海等场景,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事项清单。鼓励各区探索推出更多“一件事”场景,做好实施成效评估总结,对实施效果好的及时推广。(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管理
依托政务服务事项库,加强事项要素信息管理,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制定公布行政备案事项目录,推动更多备案事项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深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改革,持续扩大告知承诺服务范围。结合天开高教科创园、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重点区域,以及绿色石化、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推出专项服务和延伸服务事项清单,构建“基础事项+专项服务+延伸服务”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体系。(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
(四)优化重点事项业务流程
优化再造“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业务流程,深化电子表单、数据共享、材料复用,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全面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关联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同时保障企业群众自由选择具体事项单独办理或集成办理的权利。(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统筹线上办事系统建设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支持天津市数字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业务中台等核心服务平台升级迭代,为后续推出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提供支撑。优化提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政务服务智能中枢平台建设,强化相关业务系统的集约整合与互联互通,构建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推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等基础服务升级。推进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与“津心办”平台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专区功能,实现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办事申请“一次提交”。逐步推进网上统一受理端建设,规范同一业务、不同渠道申请的受理条件,强化受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赋能集成办和高效办。(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提升线下服务水平
科学优化场所布局,统筹推进区、街道(乡镇)、产业园区、专业大厅等各级各类服务场所就近向同级或上级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加强联动协作与一体化管理。结合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园区发展需要,以“能放尽放、因地制宜”为原则,依法依规下放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服务资源和事项权限前移,围绕重点产业链鼓励提供前置服务,便于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园区。结合新形势下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减人员、减窗口,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要求,扩大事项进驻范围,推动更多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差异化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进企业类事项向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类事项向街镇便民服务中心下沉,确保事项办理集中化、便捷化。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建立人员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服务质效。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筛选高频事项进驻窗口,做好服务机制衔接;撤并整合办件频次低、时效性要求低的办事窗口,采取预约分流、错峰服务、潮汐窗口等方式动态调配服务资源。强化综合窗口业务协同,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提供办事情形引导、数据预审预填等服务。按需调剂自助服务终端等设备设施,并配备适老、助残等便民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增值化服务专区,嵌入政策、法律、人才、金融、科创、知识产权等配套服务,打通重点事项周边全链条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事评价制度等要求,全面推行24小时预约服务制度。健全完善兜底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精准解决各类业务办理中疑难复杂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热线服务效能
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两微一站”等线上受理渠道,深化与110、119、120紧急热线及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热线的协同,提升渠道覆盖度与便捷性。加强企业服务专席建设,拓展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增设“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席,扩容外语、乡村振兴服务专席,探索设置方言、手语特色专席,为有需求群体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知识主题,动态更新政策知识库,提供规范统一答复口径。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各类专项培训,夯实受理人员业务基础。推行“每季一题”专项督办,对高频共性问题实施源头治理,推动实现“回应一个诉求”带动“解决一类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
推动市级数据向基层高效回流,制定《市级政务数据回流责任清单》,列明向区级回流的数据目录,动态更新,各区依托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按需申请使用市级数据。“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中数据收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以业务流程为导向,逐一明确数源部门,数源部门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沟通,及时完善更新政务数据,统一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政务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和全流程安全管理,做好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脱敏处理和加密保护。(责任部门:市数据局牵头,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场景应用
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强化算力资源统筹保障,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依托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审查要点等专业内容,逐步构建人工智能大模型知识底座,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为工作人员提供智能辅助审批、智能分析等支撑,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做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备案和安全监管,加强属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和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审核,推进保密护栏等保密技术防护措施应用,严格落实非涉密人工智能大模型保密管理要求。(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国家保密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注重用户响应和评价反馈
加强重点事项用户体验监测,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诉求受理流程,完善首接负责、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企业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处理。持续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活动,务实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作用,强化热线联盟“一机受理、互通互转、归口办理”功能,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监督投诉、反映渠道,广泛收集用户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政策举措。(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
(十一)推进“一件事”向“一类事”拓展
以“产业+”模式转变服务理念,以“链式”思维深化流程再造,聚焦重点产业链发展,以及投资者、新业态从业者等特定人群需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拓展,加强市、区联动及跨部门协作,选取有基础的区和产业园区先行先试。(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聚焦企业服务需求,建设“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着力打造全市在线为企服务总入口与企业服务统一载体。通过精准归集各类经济运行分析数据、惠企政策资源,上线高频便企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一体化掌上服务。(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深化“政企同行·有需必应”服务机制,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作用,依托国家和我市政企互通平台,畅通政企对接渠道,常态化组织政企对接活动,及时解答企业反映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重点事项综合监管质效
在监管、行政检查等领域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和模式,有效提升服务集成化水平。围绕重点事项全流程,通过政策宣讲会等方式深化预防提醒服务,推动审批服务与监管执法、信用管理数据实时共享,构建“审批—监管—信用”一体化联动机制。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多级联动应用天津试点建设成果,针对交通运输、智慧药监等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行政执法监管领域,开展智慧监管场景建设及推广工作。统筹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多维数据关联分析,助力快速有效处置问题,提升多部门执法监管智能化、精准化、集成化水平,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药监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京津冀政务服务区域协同
扩展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范围,持续推进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扩面增效。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跨域联办等业务协同模式,探索推进京津冀“高效办成一件事”跨域通办。鼓励京津冀毗邻区根据地域特点和实际需求,深化政务服务协同,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应用场景,助力区域发展。(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政务运行效能
加快推进机关数字化建设,提升公文运转、会议筹备、督查督办等机关办公服务事项效能,提升机关运转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工作要求,厘清报表底数,精简合并报表,严控新增报表。深化社会治理“一张表”系统,升级系统功能,推动更多基层报表纳入同一渠道报送,实现“一次填报,多方共用”,切实减轻基层干部负担。(责任部门:市数据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实施
(十七)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一事项一专班、一事项一专员”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市政务服务办与市数据局要强化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办,定期开展核验。各重点事项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和定期会商,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问题。
(十八)推进标准化建设
积极参与国家标准项目研制,将我市相关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经验融入“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模式等相关标准,并抓好贯彻落实。适时做好我市政务服务领域地方标准修订更新,结合企业群众需求调研、基层实践反馈优化标准内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十九)加强培训和宣传
构建“培训赋能、经验互鉴”工作体系,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理论授课+场景模拟+跟岗实践”等模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借助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线下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短视频、一图读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推送“一件事”办理指南、改革成效等内容,持续扩大改革知晓度和影响力。
背景介绍
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改革,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2024年1月,国务院出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出2024年度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工作部署。随后,国务院办公厅推出2024年度新一批8个、2025年度第一批12个重点事项、2025年第二批9个重点事项。2025年7月,为进一步规范“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为建立健全我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数据局等有关市级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 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的工作举措》(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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