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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市政务服务中心“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的氛围,助力天津文化宣传,增添城市活力,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设置文创产品展示区,设置展示柜,放置具有天津特色的文创产品,现面向社会征询文创产品展示服务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征询文创产品展示服务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项目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内容:
1.服务商免费提供文创产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展示,并根据场地情况进行展示柜和展示牌设计、制作、安装及布展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2.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免费提供场地,展示区域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监察室一侧及邮局一侧半弧形区域,长度各10米,高度各1米,展示的文创产品具有天津特色,能够代表天津历史文化、运河文化、手工艺文化等内容。
3.服务商要保证文创产品原创性或者具有代理资格,可制作二维码对文创产品立体化展示。
4.服务商具有成熟的文创产品管理经验(提供现有文创产品图片)。
5.服务商要对展示柜及展示牌进行维护,定期组织人员对文创产品进行更新。
6.服务期间,服务商能够整合具有天津特色的文创产品集中展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服务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展示柜安装及文创产品展示。
四、应答材料清单
1.公司简介及投入产品介绍。产品介绍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图片、市场价格等内容一份。
2.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展示区布置展示效果图一份。
五、项目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服务商将投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电子邮箱(zwfwbyxbzc@tj.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洪亮
联系方式:022-2453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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