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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政务服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全办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强化统筹推动。主持召开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召开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4年重点工作台账》涉及我办的17项任务全部完成。组织报送的《聚力实施<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六大行动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获评2024年度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深入推进述法工作,在年终述职中专门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推动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和处室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全力营造重视法治、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建章立制。推动修订《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管理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推动制定实施《2024年市政务服务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明确6项工作内容、15条落实举措,推进各项法治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制定《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修改《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办法》、《市政务服务办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明确学法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主持开展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推动提升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开展法治宣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天津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讲授法治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推动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以法治学习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改革动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阐释。把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办上下落地生根。一是建立完善长效化学习机制。制定《2024年市政务服务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2024年市政务服务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市政务服务办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及题库》等制度文件,明确月度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促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二是周密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观看现场庭审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开展座谈。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切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开展市政务服务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力和执行力。组织全办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市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向市委党校报送征文5篇,我办报送的征文《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获评优秀奖。
(二)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扎实推动政务服务改革走深向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深入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 线下服务专区和线上体验专区,国家首批13个重点事项高质量完成,新一批8个重点事项加快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成为全国典型案例,市、区两级新增 203个“一件事”场景,会展服务、大件运输、涉农服务等“一件事”彰显天津特色。二是不断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实施天津市行政备案管理办法,296项行政备案事项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编制发布2024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1186项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持续扩大告知承诺服务范围。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取消26项证明事项,新增37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累计达到135项,涉及领域涵盖我市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四是推动“证照联办”改革扩面增效。系统总结滨海新区“证照联办”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6类“证照联办”场景在全市推广,实现“准入”即“准营”。五是稳步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效能。上线运行新版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结果电子化。制定实施全市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效能17条措施,梳理打通117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堵点,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持续转变。
(三)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全力打造可感可及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完善机制。修订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项组及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项组等内容,成员单位增至72个。修订天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规则,印发天津市营商环境智库专家管理办法,选聘82名营商环境智库专家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二是加强政策供给。制定实施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推进6大行动、23项重点任务、189条举措全部完成,其中天津海关开发LNG线上返税系统实现全国首创。三是精心服务企业。会同市工商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合作工作机制,常态化了解调研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全年召开调研座谈会、政企沟通会51次,受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106件。从经营主体直观感受出发,开展营商环境惠企政策知晓度调研,推出11项让更多经营主体可感可及的工作举措。四是深化监测评价。按季度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完成2023年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综合评价,组织完成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终期评估,提出对策建议,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改善。五是强化宣传引导。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联合推出6期“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在人民网开设“营商环境看天津”“外企在天津”栏目,累计刊发50期专题报道,持续向经营主体释放积极信号。
(四)大力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力确保机关依法行政。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召开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动员部署会,印发《关于征集2024年度市政务服务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在市政务服务办官网公开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程序合法、实施有效。印发《市政务服务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规范开展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严格开展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意见审核等工作,全年共完成合同审核65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反馈意见审核37件,其他政策文件审核4件,为全办业务工作开展保驾护航。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天津市信用服务体验中心,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组织党员干部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全办63人全部参加并通过考试。加强系统集中考法,组织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区政务办开展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要求,组织机关全体、所属各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集中网上学法考试,全办62人全部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办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广度深度有待加强,在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方面还有不足。主要原因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强,在做好先进理论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方面还不到位。二是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举措还不够丰富,天津特色体现还不够明显。主要原因是主动创新的意识和氛围有待加强,在深挖我市政务服务改革潜力、培育营商环境建设特色亮点方面还有不足。三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工作质效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主要原因是法治学习教育还不够深入透彻,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推动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全办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持续发力,真正学出法治信仰、法治素养、法治担当。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实践者,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以更高标准完善制度,以更优思路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法治天津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工作台账如期完成。扎实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等工作。加强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管理,严格审查合同文件,切实保障机关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提质增效。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工作,高标准落实国家“8+12+N”重点事项清单,巩固提升国家首批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质效,围绕重点产业链、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民生服务等领域试点攻关,在市级层面推出10个具有天津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动态调整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天开高教科创园等特定区域和重点产业行业、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发展需求,推出专项服务和延伸服务事项清单,逐步建立“基础事项+专项服务+延伸服务”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体系。清理减少行政备案事项,编制《天津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推动更多事前备案向事后备案转变。拓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立足企业群众办事视角,优化市、区两级办事大厅功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服务、人才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专区,增加便民服务内容,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三)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优化升级。紧扣经营主体实际需求,围绕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产业创新、要素保障、法治支撑、生态宜居“六大环境”,制定实施2025年全市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定期调度,狠抓落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畅通营商环境建设政企沟通渠道,深化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合作工作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对接联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和智库专家作用,积极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收集营商环境问题和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困难问题。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切实让企业群众感受到优化营商环境实实在在的变化。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和特色亮点培育力度,围绕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8.0版改革举措等,面向企业开展针对性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多角度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和积极成效。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大讲堂工作制度,提升授课精准性,让经营主体能懂、会用、用足。持续做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开展年度十佳案例评选,不断培育营商环境建设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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