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石高速(海景大道~海滨大道)工程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29 11:22

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天津市环保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公告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表的评价结论简介(报告书、表的全本见天津市环保局网站www.tjhb.gov.cn),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告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意见受理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开发管理处

联系电话:022-24538911,022-2453890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滨石高速(海景大道~海滨大道)工程

建设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滨石高速(海景大道~海滨大道)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地区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滨石高速(海景大道~海滨大道)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为新建工程,工程线路总长约6.1km(K30+928.949~K37+000),起点为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的海景大道立交处,终点止于海港路。技术等级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5米。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座、中桥1座,互通立交2处,分离立交3处,收费站1处,工程占地1063.32亩。规划红线宽度为100m。本项目2017年5月开工,2020年5月竣工通车。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①本项目建成后是南港工业区重要的对外高速公路通道的组成,也是构成高速公路系统的东西向的重要道路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综合运输效益,实现将天津市建成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的远景目标。

②本工程沿线没有跨越河流,仅在K36+385~ K36+460跨越南港工业区河道,南港工业区河道为人工开挖的景观河道,为封闭河道,不与自然水系相沟通,河道水的来源主要为自然界雨水。根据2016年7月监测,南港工业区河道监测因子中,除BOD5和氨氮超标外,pH、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悬浮物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沿线没有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沿线也不涉及规划敏感点。根据对项目附近的现状监测可知NO2日均浓度满足其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沿线不受现状路影响的背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③施工期,对沿线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等多个文件的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水的排放,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噪声、污水将随工程建设的完成而消失。

④营运期,项目对沿线产生的影响主要是车辆运行带来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和噪声。类比现状监测结果,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建议本工程沿线营运中期设置防护距离为距路边界线76m(一般路段)和距路边界线87m(高架桥路段),不宜在临路第一排建设集中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

⑤被调查人员对本工程持肯定的态度,对出行、噪声、扬尘等各方面的影响比较关注,公众希望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公路建设与沿线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相协调。

⑥本工程环保投资23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3%。

⑦工程涉及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将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及国家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建设可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工程

建设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地区及西青区,路线起点为荣乌高速公路K0+500,终点为海景大道K30+900,线路长度约30.4km。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工程线路总长30.4km,全部为新建。工程全线采用全封闭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7.5m,规划红线宽度为100m。

工程全线设置互通立交3座;分离立交2座;跨独流减河特大桥1座;中桥1座,跨越小泊扬水站;涵洞7道;通道6道。工程沿线设收费站2处,中心桩号K10+410、K30+665。并对本工程影响范围内独流减河大堤的12道闸涵进行改造或新建。

工程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地区和西青区,其中大港地区约18.5km,西青区约11.9km。本工程桩号K13+000~K30+000涉及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涉及保护区长度约17.0km。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公路噪声对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采取安装声屏障、合理规划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北大港湿地保护区段的施工管理,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