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①本项目建成后是南港工业区重要的对外高速公路通道的组成,也是构成高速公路系统的东西向的重要道路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综合运输效益,实现将天津市建成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的远景目标。 ②本工程沿线没有跨越河流,仅在K36+385~ K36+460跨越南港工业区河道,南港工业区河道为人工开挖的景观河道,为封闭河道,不与自然水系相沟通,河道水的来源主要为自然界雨水。根据2016年7月监测,南港工业区河道监测因子中,除BOD5和氨氮超标外,pH、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悬浮物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沿线没有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沿线也不涉及规划敏感点。根据对项目附近的现状监测可知NO2日均浓度满足其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沿线不受现状路影响的背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③施工期,对沿线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等多个文件的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水的排放,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噪声、污水将随工程建设的完成而消失。 ④营运期,项目对沿线产生的影响主要是车辆运行带来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和噪声。类比现状监测结果,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建议本工程沿线营运中期设置防护距离为距路边界线76m(一般路段)和距路边界线87m(高架桥路段),不宜在临路第一排建设集中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 ⑤被调查人员对本工程持肯定的态度,对出行、噪声、扬尘等各方面的影响比较关注,公众希望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公路建设与沿线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相协调。 ⑥本工程环保投资23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3%。 ⑦工程涉及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将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及国家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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