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环评情况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09 09:11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告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表的评价结论简介(报告书、表的全本见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jbh.tj.gov.cn/),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告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意见受理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22-24538909。

项目名称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湿地保育工程和湿地恢复工程。其中湿地保育工程包括围栏和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围栏总长49km,其中新建围栏41km,利用旧围栏8km。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前端设备50套,铺设电缆18.5km、光缆52km,视频监控中央控制系统1套。湿地恢复工程包括渠道疏通(即生态补水)、植被恢复和生境改善工程。渠道疏通包括新开挖和清淤疏浚环海深渠共21.8km;东西海两条输水主要骨干渠总长15.3km;东海新开挖支渠19条、14.8km;新建分水闸5座、新建涵管5处。植被恢复包括在浅水区种植水生植物约4000亩(实际种植面积1600亩);在芦苇分布区更新复壮芦苇约3万亩(建设期复壮面积约8000亩);对约1.2万亩被毁苇田进行芦苇补种。生境改善包括新建生境岛18处,改造现有生境岛2处。项目建设期约为2年,总投资约为16158.64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17—2025年)》、《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等法规政策要求,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均能得到有效处理;预测结果表明,达标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选择适宜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扰动面积、对临时用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禁止夜间施工,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避开鸟类迁徙高峰期(3-5月、9-11月),可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接受,项目采取了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和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先后进行的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问卷调查等形式的公众参与均未收到反对意见。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

日期: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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