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28 00:00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63号提案的答复

王继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行政审批过程中变“不能批”为“怎么批”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市审批办高度重视,立即与您沟通并上门了解相关情况,然后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现结合市审批办职能,现提出答复意见。

您在提案中提出“行政审批办理复杂、程序繁琐、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较长,行政部门间还存在相互交叉、扯皮的情况。清理取消申报的不合理前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这将有助于为企业提供更多符合需求的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市审批办致力于持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对于您提出的“行政审批办理复杂、程序繁琐、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较长”等问题,市审批办持续减少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减少审批事项办理环节,编制审批操作规程地方标准。

今年上半年,市审批办完成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度版本编制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规定,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7〕11号),向社会公布了取消和下放结果,其中取消25项,向区级下放8项,目前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55项,实现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省级全国最少。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审批办开展了减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工作,坚决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条件,经过上半年努力,目前已经制定《天津市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共取消311项申请材料。凡目录中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凡申请材料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表格化的,一律表格化;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的,一律只提交一次,内部共享。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要求申请人增加申请材料,确保我市各项改革成果真正落到实处,让企业群众感受到改革红利。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审批办开展了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特殊环节工作,经初步审核后, 制定《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现场踏勘环节事项明细表》《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专家评审环节事项明细表》、《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其他环节事项明细表》,印发《市审批办关于进一步减少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申请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的通知》。经汇总各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布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特殊审批环节161项明细。

市审批办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分别从基础类标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和管理类标准,推动各部门、各区开展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编制工作。根据《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目前已编制17个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地方标准,435个技术规范。

二、对于您提出的“行政部门间行政审批还存在相互交叉、扯皮的情况”等问题,市审批办再造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为重大项目进行联合审批。

市审批办认真组织开展联合审批流程再造。一是严格依法清理事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坚决取消非法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以及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二是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对依法可以下放区级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将项目审批放在同一层级上,做到同级同权。三是统一设计办理流程。将联合审批流程向前延伸至土地前期整理,中间加入各类审批中介与招投标环节,向后顺延至项目竣工验收,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服务。四是加强在线平台建设。率先完成投资项目在线联合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与中央平台对接。将项目报建审批涉及的所有事项、手续和环节纳入平台,全程锁控项目信息和办理过程。五是推行网上审批办理。按照“互联网+投资项目”的思路,加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办理便利化。经过流程再造,审批环节由255个减少到90个,审批要件由435件减少到295件,整体审批效率提速40%,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服务。

同时,市审批办全力做好联合审批运行实施工作。一是印发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61号)要求,印发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津审(2016)24号)等配套文件。二是建立项目代办中心。在市区两级建立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建设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三是加强联合审批培训。先后对市区两级联合审批部门有关业务人员和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前期工作人员进行联合审批流程再造专题培训。四是严格执行联审规程。组织市区两级相关联合审批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流程,落实“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制度,在市区两级综合窗口将项目审批涉及的全部事项及手续都通过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计算机应用系统同步操作、规范办理。五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联合审批流程再造的运行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3742个项目进入联合审批系统办理,其中政府投资636项,企业投资2836项,总投资688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173亿元,企业投资5708亿元。市级综合窗口共接件589件,受理582件,办结615件,涉及建设项目487个,涉及市级部门12个。

三、对于您提出的“对老企业旧厂房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规划不完善、手续不健全的企业变‘不能批’为‘怎么批’,对不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在审批过程中打开绿色通道,帮助他们尽快合规并完善审批手续”等建议,市审批办高度重视,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老旧工业企业厂房作为社会闲置资源,将其提升改造为养老、医疗、教育等新兴服务设施,与李克强总理2016年6月提出的“利用闲置资源,实现人人受益”的共享经济理念相吻合,既有利于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也是当前扩大内需、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有效举措。民政部在《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民发〔2016〕179号)中也对老旧工业企业厂房等社会闲置资源整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做了具体要求。我市作为老工业区,老旧厂房较多,现多处于闲置、租赁或被个人购置状态,若能将其提升改造为养老、医疗、教育等关乎民计民生的高品质便民服务设施,有利于缓解城区服务设施匮乏的问题,提高居民就近就便获得养老、医疗、教育服务的可及性,但老旧厂房整合改造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国土、规划、住建、环保、消防、民政、卫生、教育等诸多变更事项,实际审批中困难较多。就审批现状而言,老旧厂房升级改造为新兴服务设施,能够满足设立审批条件的不多。

目前,市审批办积极推动我市出台了《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61号),并根据要求印发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津审(2016)24号)等配套文件,为建设项目提供联合审批服务。同时,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全市工作稳中求进,在全国争先”的总体目标要求,市审批办印发了《解放思想、凝心聚力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津审〔2017〕1号),要求各区行政审批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指出要制定联合审查、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评价、联合验收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整体效率。要落实“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等制度,按照适度超前、交叉进行、并联推进的审批方式,对投资项目实施预审预批预招标,积极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接下来,市审批办会进一步要求各区解放思想、勇于担当,落实各项制度,提高服务意识,切实研究“怎么批”的问题,为单位(个人)利用老旧厂房等社会闲置资源,兴办新兴服务消费提供更多保障,为企业群众办事排忧解难。对于您提到的具体问题,我办已联系河东区行政审批局,要求其进一步解放思想,依法合规予以办理。

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非常感谢并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改革工作, 共同促进我市服务型政府建设。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022-2453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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