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26 07:48

类别:A

签发领导:赵宏伟

公开属性:是

刘智代表、孙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体制的建议”的建议非常好,符合我市发展的实际,也是当前应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这说明您对我市构建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非常关心。认真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办承担全市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改善营商环境的职责,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专门研究、组织、落实,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到责任处、责任人,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按时限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也将尽快落实到年度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市场主体火力,为企业设立和合法经营降低门槛、清除路障。对您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持续深化“五减”改革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合并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强对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的动态管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凡依法可以下放到区级实施且区级部门有能力承接的,应“全链条”下放到区级机关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二是精简整合申请材料。申请人向天津市任何一级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都是向人民政府提交,其他各级机关必须互认共享,不得要求再次重复提交。对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要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实现“一次提交、全域有效”。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并公布清单,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三是持续减少办事环节。对于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审图、现场踏勘、公示、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等环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合并的一律合并,对依法确需保留的办理环节要加以规范。将简单事项的决定权下放到窗口,最大限度减少内部运转环节,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的流程控制在受理、审核和批准三个环节以内,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各种年检年审年报。四是清理合并各类证照。持续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各类证照、证件、证书、批文,对于取消、合并的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取消、合并办理结果。落实“多证合一”,对于同一件事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前后置关系的事项,应合并为一个办理结果。探索“一企一证”改革,对于跨类别生产的企业,新申请许可证时,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证书。五是大力压减办理时限。充分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大力压减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平均承诺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

二、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制度

扩大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范围。落实“信赖保护原则”,对于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都可采取承诺审批办理,申请材料都可通过容缺方式后补,对于无法实行承诺办理的事项和容缺后补的申请材料,要向市政务服务办逐项书面说明情况。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资质资格领域,要实现全事项、全要件、全流程、全覆盖承诺审批,做到“跑一个窗口、填一件材料、签一份承诺”即可办结,切实让容缺后补、以函代证、承诺审批成为审批项目的必选项、企业群众办事的常选项。

三、大力打造智能政务服务

一是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完善“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推动“政务一网通”平台与各部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升数据源质量,确保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化实名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为全程电子化办事提供基础支撑。加快建设“天津政务”移动端,推动高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利用“两微一端”及时发布信息,引导更多企业群众习惯网上办事,提高实际网上办结率。二是扩大无人审批范围。在保留的政务服务、凭身份证办理和证明事项中,再推出一批“无人审批”事项,让更多事项实现自助办理、无人办理。加强与银行、机场、车站的合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无人超市”向社区延伸,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三是推行“场景式”审批。围绕“办成一件事”,推动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实现“场景式”审批,通过流程再造、共享要件、以函代证、承诺审批等方式,推行“证照联办”,切实解决审批互为前置问题,确保办一件事“一次进件、一路畅通、一次办结”。

四、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

一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实施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作为唯一入口,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结,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加快推进企业设立同步并行办理,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等事项“最多跑一次”,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争取1个工作日办结,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开办门槛。二是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可以合并的一律合并,制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要件清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系统功能,开展审批中介服务网上选取、应用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将中介服务行为纳入联合审批系统进行综合监管、评价考核,不断压缩中介服务时限,切实提高中介服务效率。三是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在梳理公布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再推出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网上可办”,各级办理的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民生事项“一证通办”。

2019年4月3日

联系人:边新伦 联系电话:022-2453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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