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6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26 09:10

类别:A

签发领导:赵宏伟

公开属性:是

王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营商环境关键在基层的建议”非常好,符合我市改善营商环境的实际,也是当前应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这说明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非常关心。认真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办承担全市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改善营商环境的职责,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专门研究、组织、落实,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到责任处、责任人,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按时限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也将尽快落实到年度具体工作中,为提高天津的政务服务质量,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发挥积极作用。对您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政务服务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以营商环境建设为抓手,“一制三化”各项改革举措向基层扎实推进,着力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改善基层政务服务办事大“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情况,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构建统一政务服务窗口,实现百姓办事“只进一扇门”

为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和规范,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结合2018年底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原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正式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开展政务服务并进行管理考核,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行政执法监督运行中心管理工作。二是构建“六个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我市最大的政务服务窗口,包含了行政审批、社会服务、民生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执法监督、效能监察等“六个平台”,着力打造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服务载体,进驻了29个市级审批部门,13个配套服务部门,6个中央驻津审批部门的20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47个配套服务事项。三是开展只进一扇门改革。按照国务院“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部署,我市先后开展了“政务一网通”和“一制三化”改革,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统一管理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改造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功能。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统一规范管理各类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网、一门、一次”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化服务。

二、推进“一制三化”审批改革,营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按照《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党办发201828号)要求,我市精心组织筹划,强势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五减改革为抓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行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为重点的五减改革,取消的343个事项、3842件申请材料、188个办理环节、106个证照,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平均时限21.2天压减至5.4,减少74.37%。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二是以承诺制为牵引,创新审批服务机制。落实信赖保护原则,坚持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推出了657项实行承诺审批事项,共涉及1430个申请材料,组织市、区两级部门做好承诺审批的线下实施和线上运行工作,市区两级共办理承诺审批事项10258件,其中,项目报建132件、企业设立957件、专项承诺9169件。三是以标准化为支撑,推动高效便捷服务。推行一套标准办审批,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按照60个要素,编制了1334个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技术规范和办事指南,115个政务服务事项启动一表式申报办理,形成了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结果统一的标准化体系。四是以智能化为抓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全市政务一网通改革,完善信息基础支撑建设,建成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96.4%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网通办 深度开发办理各类事项智能化、便利化场景应用,推出156无人审批事项,建成50个政务服务无人超市,实现了审批服务智能化、自助化、无人化、远程化,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五是以便利化为目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推出了1089马上办1332就近办2386网上办2104一次办的事项。清单公布以来,全市共办理一次办事项37464件、网上办事项28393件、马上办事项8709件、就近办事项13360件。

三、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口受理、接办分离”

天津市是“三集中三到位”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发起城市,目前已形成了“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处+区级政府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一是做实市级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级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是指:成立行政审批处,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权限、行政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处集中,做到行政许可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限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人员配备到位。市级29个部门都成立了行政审批处并整建制进驻“中心”,实现集中审批、现场审批。二是实行一口接件出件,受理、审查、批准相分离的办理模式。建立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立运行流程,并细分为接件、形式审查、受理、实质审查(含现场踏勘)、批准、出件等六个环节。推动各区审批局设立受理中心,各级“中心”统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整合进驻部门受理职能,将按部门、事项区分的受理窗口全部纳入综合受理范围,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实行内部流转并严格按照事项操作规程的设置办理,最终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送达办理结果,形成“单一窗口、全项受理,专业审查、团队支撑,严格把控、终身负责”的审批运行模式,最大程度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利企便民。三是多次组织开展自查整改活动。2018年下半年,围绕“三集中三到位”等问题,组织市级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展两次自查整改活动,各区各部门都迅速行动、查找成因、破解难点、立行立改,全部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强窗口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每一个进驻部门、每一个办事窗口、每一名工作人员都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坚持“倾注感情办、尽心竭力办、痛痛快快办”,持续开展“作风大整顿,效率大提高”专项整治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各项措施,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实行“班前会+厅长制”制度。制定《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运行基本规范》、《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和《进驻工作人员工作守则20条》,实行班前会制、厅长制、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规范“中心”服务形象与行为。二是强化中心窗口管理考核。制定月度行政效能考评办法和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通过“4+x”不定时巡查和视频效能监控,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实现7*24全天候审批服务。制定《天津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中心预约审批服务办法》,实行7*24小时预约服务,对申请人因故无法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办理,而又急需办理的事项,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出预约审批申请,行政机关在非工作的约定时间内进行办理。四是狠抓“中心”窗口作风建设。严格窗口作风管理,开展“微笑服务、高效办事、不说不行、只跑一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行为规范,落实服务标准,为办事群众提供“贴心、暖心、放心”的优质服务。

五、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

(一)在发票申请领购方面我市税务机关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各项服务举措。2018年12月,市税务局结合本市税收征管情况,制发了有关加强对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服务与管理的通知,确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上限标准为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 25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且可同时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对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按照纳税人申请予以核定增值税发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当日办结。上述贯彻落实要求,已对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部署执行。各级税务机关对申请初始核定增值税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其他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参考纳税人经营地址、生产经营规模、经营模式、行业特点、开具发票特殊性等因素,核定增值税发票的基本开票限额和月供应量。对申请初始核定的小型商贸纳税人和小型营改增纳税人,以及其他高风险纳税人,可要求其办税人员接受纳税约谈。办税人员含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市税务局将对发票服务方面,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各项服务举措的检查督导,同时加强对纳税人宣传辅导,维护企业发票使用合法权益。

(二)在注销和迁出税务登记流程方面按照有关简化跨区迁移变更登记办理流程的通知要求,对于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因生产经营地址变更需要跨区迁移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分配”流程办理,纳税人不需办理注销手续;对于其他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址变更需要跨区迁移的,按照“跨区迁移税务登记”流程办理,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非市级重点税源企业不存在未结事项,且提供资料齐全的,由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按照跨区迁移税务登记流程办理。纳税人凭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迁入事宜。该事项适用一般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市税务局将加强培训和督导,促使基层税务机关熟练掌握办税政策和流程,高效率为企业办理注销、迁移等涉税事项。

(三)在房源信息采集方面纳税人进行迁入税务登记时,需要进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的相关认定和信息采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对于无偿使用的房产,依据金三系统操作指引,需要出具无偿使用相关说明材料,并填写税源信息采集表,但其中也要区分产权单位是否应税单位,政策掌握上有一定复杂性,采集信息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此,基层税务机关一线人员需要在短期内掌握原国、地税的大量业务政策和流程操作,进一步提升业务操作水平,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

六、下一步相关工作要点

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推行我市“一制三化”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强化服务企业意识,提高一线办税人员综合素质,不断简化“一站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为全面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一)提升区级“中心”场所及功能。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按照应进俱进的原则,提升改造或重新选址建设现有办事大厅,将各区属部门和区级市垂管部门办理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执法监督和便民专线等政务服务全部纳入区级“中心”,整合受理窗口,不断深化“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积极探索联合办理、全程帮办。各区级“中心”开辟专门场所设置无人审批办理区(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确保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不休息的政务服务。

(二)积极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整合各类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推进物理场所集中化、网上办理集约化和线上线下交互融合。加强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办证办事的融会贯通,努力实现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根本性转变。除涉密事项外,开展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使用全市统一的“政务一网通”服务平台。尚未统一整合的各行业专有政务服务大厅,分别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具体管理,市政务服务办对各部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三)提升完善“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区和街道(乡镇)两级“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围绕窗口设置、人员调整、审批流程再造等关键环节,优化“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改革提升,明确前台受理窗口和后台审批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一口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根据企业群众办事习惯、办件频率,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探索开展联合办理、限时办结。推广预约代办、容缺后补、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接审分离、部门联办”机制,切实解决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

(四)营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抓好《天津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落实,做好各区、街道(乡镇)、指导各区将政务服务体系向街道(乡镇)、村(社区)延伸。加强各区行政审批局业务培训。做好许可事项的业务辅导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培训工作,推进各区审批制度改革和对外学访交流,并及时总结推广全市审改和中心运行管理优秀经验,以各区机构改革为契机,指导各区行政审批局依照新职能,开展好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一制三化”各项改革举措。完善主题审批流程,推行证照联办、多项合一等各类便利化改革措施,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审批制,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

(五)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梳理和规范岗位职责和征管业务流程,建设新的流程和岗责体系,已完成编写新的岗位职责6662条;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梳理办税指南197项,对纳税人常办业务、办理时间较长的业务,改进办理方式;制定涉税资料报送清单,报送资料不得超出税务总局规定范围,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对新办纳税“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梳理整合,由原国、地税的215个涉税事项整合为160个涉税事项,且 94个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或“网上办税+数字证书”方式,实现办税“不用跑”。推出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将新办企业涉及的办税事项,整合成一个线上办理流程、一套综合申请表,实行新开业纳税人自主定制的“套餐式”办税模式,由税务机关一次受理,统一办理,一次性办结。

(六)丰富办税渠道。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完善预约服务制度,依托网络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税,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充分利用不同时段的服务资源,避免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无效等候,缓解高峰时段办税压力,提升服务质效;优化“网上办税系统”业务办理模块与流程,进一步拓展涉税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使纳税人网上办理业务更加方便、简明、快捷,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完善自助办税功能,增加自助终端机业务办理种类和自助终端机数量,加大系统开发和资源投放力度,增强系统操作性、稳定性,更好发挥自助办税终端优势,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

(七)做好税收宣传。及时把握宣传内容,以最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及税务事项为重点,结合常见涉税事项及当前热点问题,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知识和服务举措。不断丰富宣传方式。一是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围绕常见涉税事项办税指南、个税改革、减税降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内容,印制各类折页、海报、宣传册、易拉宝、口袋书等宣传材料50余种共计80余万份,及时配送到各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取阅和使用;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自主制作税收宣传片——《个税改革惠民众》(一)、(二),充分利用本地新闻媒体资源,在城市地铁线移动电视终端媒体上进行循环播放;制作减税降费政策系列视频、电子书、微信长图,发布文字、图片等各类信息,通过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向纳税人及时推送减税降费政策。

(八)强化培训辅导。一是做好内部培训。针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和12366热线人员开展各项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梳理重点难点业务,选派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进行实操演示,采取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数量,保持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与业务量的合理匹配。加快涉税事项业务办理,压缩办税时间,节约纳税人办理业务时间成本,有效缓解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二是做好外部培训。紧密围绕热点政策,及时对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在门户网站建立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发布个税改革相关政策法规、热点问题及客户端常见问题等内容,便于纳税人学习。开展税法宣讲,做好个人所得税政策辅导,深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开展面对面培训,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持续开展对民营企业的培训,确保民营企业准确理解、充分享受、正确申报。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边新伦 联系电话:022-2453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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