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 经系统检测,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了改善你的体验,请升级新版IE11,新版EDGE,Chrome,火狐等浏览器。点击此处升级
类别:A
签发领导:李荣强
公开属性:是
贾瑞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持续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经营范围规范化自主申报改革,建立“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以及涉及企业开办的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多环节事项联办,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等方面改革工作。提前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从申报、受理、审查、审批到发放电子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对食品经营环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优化许可流程、持续政策创新,扩大政策引领效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服务,延长行政许可和审评换证期限等措施,积极助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支持振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二、加大中小微企业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一)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2月、2019年3月、2019年7月先后三批次共取消了60项税务证明事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税总发〔2020〕74号),针对直接面向纳税人的依申请税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证明材料报送,加强事中事后公正监管,创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性税务机关。文件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将在2021年6月底前,以公告形式发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公开,同步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税指南,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关于建议中“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借鉴国际经验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优化制度安排”方面,因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由国家统一制定,我市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二)落实降低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政策。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市税务局配合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出台了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及延长政策实施期限、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政策文件,明确了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根据我市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安排,企业社保费已于2020年11月21日按照“社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待遇纪录及权益给付工作主要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市税务局将在做好征收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降费政策落实,并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家有关部门反馈缴费人关于社保费政策的诉求建议。关于建议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改变单一的降税率的传统模式,增加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形式,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方面,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有多种形式,包括税基式减免、税额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等,构成了体系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了政策扶持、导向作用。您提到的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已存在,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政策亦已明确。
(三)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目前我市税务系统已全面取消了非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仅保留了六项内容,均在全市统一要求下进行了提速。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意见中明确,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仅需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非税收入政策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围绕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2020年,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各政法单位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和市工商联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让企业家在天津投资放心、生活安心。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评选我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引导全市政法机关准确把握产权保护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对企业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评查工作,依法排查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案件,有效防范产权冤假错案。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市高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市知识产权局“充气轮胎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三)全面推进诚信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49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诚信建设工作。二是高标准启动《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指导“十四五”时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努力构建“诚信高地”。三是推进京津冀信用协同共建。与两省市信用牵头部门联合制定《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2020—2024年)》,促进京津冀区域信用协同发展,打造“首善京津冀”品牌。四是推动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初步形成“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编制印发了《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完成2019—2020年度国家“双公示”考核工作。五是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建诚信天津 筑文明社会”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四、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市人才办统筹指导下,我市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校企联合创新,产业链紧密衔接,部门协同服务的创新联合体。认定两批19名互联网领军企业家,帮助对接政策、申报项目、拓展合作、引育人才。设立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精神,更好构建天津创新综合活力。
(一)持续推动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一是构筑服务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发展矩阵。发挥市人才办牵头作用,围绕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纵向布局了10个秘书处,横向联合了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30个业务处室,充分发挥工作矩阵作用,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快速反应,提高对接服务效率。二是打好宏观指导“组合拳”。市人才办指导各联盟秘书处和相关委办局,按产业梳理人才岗位需求,精准编制人才引进图谱,制定企业科技研发“需求清单”和公共平台“供给清单”,积极拓宽人才引进、融资对接和项目撮合三条渠道,全力夯实人才培养、合作研发、创业支持和高端服务四个平台。
(二)加大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实施力度。一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发挥“111”企业家服务总群平台优势,帮助企业家发布人才项目合作需求,直接推送企业扶持政策套餐,帮助企业家用足用好政策。二是加强研修培训。组织培养对象到清华大学、长江商学院等著名高校和高端培训机构进行学习研修,考察对接先进科技成果,不断提升企业家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三)做好企业家队伍需求配套服务。一是建立直接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互联网领军企业家,成员单位和企业家分别指定一名处级联络员和一名企业高管,开展日常工作对接。二是加强交流互动。组织企业家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世界智能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知名国际会议,举办联谊会、经验交流会、对接会等活动,加强与企业家的联系合作,打造企业家之间沟通、交流的合作平台。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