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0 15:16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012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津政规20207号)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4个维度,研究提出了2021年至2023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文件要求,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分年度制定责任清单

二、重点任务及相关任务措施

天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涵盖25项重点任务,共计129条具体举措。

一是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二是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五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六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七是优化纳税服务;是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服务;是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十一是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十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十三是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十四是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十五是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十六是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七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十八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十九是提高合同执行率;二十是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二十一是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二十二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二十三是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二十四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二十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一)优化企业开办服主要包括3举措,分别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应用;试点推动企业常用电子证照信息与电子营业执照相关联;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功能

(二)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主要包括4举措,分别是持续实施轨道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变更审批政策;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长效制度;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效能和数据质量;试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流程无纸化管理。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主要包括10举措,分别是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垂管系统融合对接;优化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持续推进津心办APP便民服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落实国家关于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要求进一步扩大高频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津心办平台旗舰店规模;深入拓展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业务范围;持续推进全市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持续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提升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量;深化营商环境投诉查处快速反应机制。

(四)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主要包括5举措,分别是优化津心登APP功能;开展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试点工作;在全市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商品房端;重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

(五)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主要包括4举措,分别是推广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市互联网+监管”“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对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的量化考核;持续完善市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功能。

(六)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主要包括2举措,分别是进一步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办案系统功能;提升社保经办业务流程质效。

(七)优化纳税服务。主要包括4举措,分别是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预填报服务;开发完善货劳监控管理2.0系统功能模块;实现公积金重调、跳缴等业务场景全程线上办理;优化公积金网上汇、补缴业务流程

(八)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服务。主要包括2举措,分别是持续开展供电+能效服务;超前对接重点产业链企业用电需求

(九)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主要包括2举措,分别是完善用水用气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持续优化缴费、开具电子发票和财政电子票据、更名过户等供水供气业务网办功能

    (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主要包括4举措,分别是稳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完成国际贸易通关数据服务中新示范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

(十一)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主要包括14举措,分别是扩大津心融平台覆盖面;持续优化天津线上银税互动平台功能;发挥直接融资作用;实施《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持续做好重点支持领域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继续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推行三专两示范建设;持续开展普惠小微金融智慧服务提升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指导地方征信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专业运营机构做好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工作;推动建设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充分发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作用;发挥海河产业基金作用;持续发挥滨海产业基金作用

(十二)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主要包括5举措,分别是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投标;合理设置资质要求,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参与竞争;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制度

(十三)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主要包括9举措,分别是持续加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指导;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创业创新服务载体建设;研究开展天津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孵化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建设

(十四)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主要包括6举措,分别是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积极引导、服务我市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加快数字化发展;加快建设天津港口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天津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强业务流程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十五)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主要包括8举措,分别是研究制定外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肉类、乳品和粮油进口规模;支持我市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外向型发展;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和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持续开展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评选工作;积极组织策划外资招商推介活动;建立全市外资重点在谈项目清单;持续做好海外投资保险统保平台建设工作

(十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5举措,分别是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梳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加强涉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十七)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6举措,分别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实施《天津市公共信息目录(2022版)》;持续定期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持续推动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对31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开展信用状况监测;对各区开展2022年度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价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主要包括5举措,分别是持续开展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工作;指导东丽区、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领域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健全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十九)提高合同执行率。主要包括2举措,分别是提高失联被告、被执行人送达准确率;打造营商环境执行实施专业团队

(二十)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主要包括3举措,分别是开展证券期货纠纷案件诉调对接运行现状调研;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十一)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主要包括2举措,分别是进一步规范使用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履行职务的监督指导和动态管理

(二十二)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主要包括4举措,分别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为人才提供安居、交通、医疗、子女入学等一揽子服务持续推进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征集重点用人单位高端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二十三)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12举措,分别是办好天津市第八届市民文化艺术节;出台《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集群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联动;新增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国家验收合格的胸痛救治单元;依托19个院校联盟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建设天津智慧教育平台;持续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建设30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含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开展寸草心,手足情公益创投项目

(二十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包括3举措,分别是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深入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强化水生态环境管理

(二十五)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主要包括5举措,分别是优化公交线网;加快地铁建设;全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组织编制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推进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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