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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公布《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意义是什么?
推动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工作是我市落实京津冀政务协同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要素、商品、资源在京津冀范围内畅通流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可以使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京冀企业和新迁入我市的京冀企业更加清楚的了解资质资格审批方面的政策信息,更加明确哪些资质资格需要申办、哪些资质资格可延续使用,使京冀企业享受更加便捷和明晰的政务服务。
二、《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审批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直接生效或直接认定方式。清单共包含我市31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
三、可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概念具体指什么?
可直接生效是指京冀企业在其注册地取得的资质资格类行政许可结果可以使其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仍然产生效力,不需要再在我市申请同样的资质资格。可直接认定是指对于京冀迁入我市的企业,其在我市重新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后,我市行政审批部门参照其在注册地原有资质资格(国家发放的资质资格除外),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前提下,主动对接服务,直接为迁入企业颁发相关资质资格证书或行政许可决定。
四、《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注中标注“需备案”是指什么?
“需备案”是指京冀企业在其注册地取得的资质资格类行政许可结果可以使其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仍然产生效力,不需要再在我市申请同样的资质资格,但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市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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