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的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推出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要求,要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实现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本市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公布“四免”事项清单。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我们梳理形成了我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
二、“四免”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本市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三、“四免”改革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进一步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深化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快捷、更方便。
四、“材料免提交”是指该材料可以不用提交了吗?
这里说的“材料免提交”,是指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方式,通过系统调用部分办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非取消申请要件。
五、行政相对人在哪里可以申请到电子印章?
企业开办时可通过企业网上登记平台或“天津印章刻制”徽信小程序,自主选择电子印章免费服务套餐。企业法人或授权人登录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身份验证后,登录“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服务系统”,线上选择电子印章刻制单位,进入“企业电子印章”模块领取与公安备案印章“同模同轨”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自领取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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