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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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71593F/2022-0002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职转办发〔2022〕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中央驻津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执行。

责任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务求工作实效,并分别于每年410日、710日、1010日和下一年度1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办报送一季度、二季度(半年)、三季度、四季度(全年)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办要加强进展调度、盯紧任务落实,做好工作跟进和评估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市政务服务办

2022125      

(联系人:刘柯邑;联系电话:24538361;传真:245383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