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其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事项涉及的属于证明的申请材料进行梳理确认,形成了《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各区要对照《清单》中“证明索要部门层级”含“区级”的证明事项,编制本区的证明事项清单,明确证明索要的具体部门,并于今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附件: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
市政务服务办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