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政务服务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为主线,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弘扬机关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为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落实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任务清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政策法规处)
2.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衔接,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党章等重点内容,加强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
二、抓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3.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知识竞赛、观影观展、授课讲座等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4.抓好民法典宣传教育。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安排,组织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加强以案普法,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制作民法典普法宣传作品,加强新媒体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5.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政策法规处)
6.做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为目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解读,让网络普法宣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7.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突出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野生动物保护等与疫情防控有关公共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进行疫情防控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三、抓好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8.做好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工作职责,围绕企业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为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协调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地区工作指导处)
9.做好其他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各处室(单位)立足业务领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综合处、政务服务协调处、运行保障处)
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10.大力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市政务服务办“个性学法清单”,常态化、精准化开展学法考法,切实提升学法实效。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把法治培训纳入2022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1.积极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管理制度,更新法治书籍,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发挥“营商环境大讲堂”普法宣传平台作用,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依托“天津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挥窗口单位优势,展示各类法治宣传文化作品,向企业群众讲好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文化故事。(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12.创新普法内容和传播方式。制作“一图读懂”、动画、短视频等原创法治宣传作品,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力度。发挥“津策通”惠企政策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对企业的精准推送,实现惠企政策“一站查询”。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大讲堂”活动,积极拓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商会协会等形式,不断巩固惠企政策宣传阵地。(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
七、切实压实普法责任
13.积极履行普法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机关各项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机关各处室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规定的时限要求,积极采取多种普法措施,高质量完成普法任务,切实提升普法工作满意度。政策法规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筹督促,及时梳理汇总普法经验做法,按要求向市普法办报送普法成果。(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办普法责任清单
月份 | 普法任务 | 普法措施 | 责任处室 |
全年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书籍,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 | 政策法规处 党群工作处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 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 党群工作处 |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制作“一图读懂”和动画视频宣传作品,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 | 营商环境建设处 |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利用中心电子屏等媒介开展主题宣传。 | 党群工作处 | |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 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条例,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部署。 | 运行保障处 | |
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举办集体学习、播放宣传标语等活动。 | 党群工作处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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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举办“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开展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 | 政策法规处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组织机关各支部开展常态化学习, 纳入支部学习计划。 | 党群工作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纳入支部学习计划。 | 党群工作处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培训班。 | 综合处 | |
7月 |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 购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纳入法治学习内容。 | 政策法规处 |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支部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 | 政务服务协调处 地区工作指导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发放宣传彩页,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在政务新媒体及大厅LED屏发布相关普法宣传图片及信息。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 |
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 | 政策法规处 |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 张贴诚信建设宣传海报,按照市诚信办要求开展相关活动。 | 政务服务协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