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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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8 08:46

    2024年市政务服务办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依法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切实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为全办法治建设工作凝心铸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指南针意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法治工作的强大工作动力和精神动力,真正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结合起来,与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有机结合起来,以法治建设良好成效保障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到津沽大地上。(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办法治建设工作定向引航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计划安排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原著,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组织党员干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征文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营商环境建设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3.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全办法治建设工作排兵布阵。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相关任务,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4年重点工作台账》,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扎实开展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效。(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4.树牢全局意识,着力推动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发展营造京津冀协同高效政务服务环境优化京津冀“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服务, 支持鼓励区级层面推进京津冀政务通办,推动京津冀“区域通办”事项应通尽通。加强资质资格互认,20246月底前,三地资质资格互认事项达到185推进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协同创新发展建立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协同机制, 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区,实现交易数据信息同步展示。探索京津冀CA跨区域互认,为市场主体减少交易成本。责任单位:综合处、政务服务协调处、地区工作指导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提升创新思维,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调研,畅通企业意见建议诉求渠道。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评估,开展政策知晓度评估,推动提升涉企政策落实质效 。规范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实现以评促优、 以评促改。培育营商环境建设特色亮点,用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引导各区、各部门推出更多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带动全市形成营商环境共建共享浓厚氛围。(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6.更新服务能力,着力推动政务服务改革纵深发展。提升优化已落地“一件事”场景服务效能,20249月底前,市、区两级分别再推出15项和160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累计超过500项。扩展综合窗口服务功能,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一件事”线下服务专区、线上体验专区。完善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功能,优化申报端引导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结果电子化, 有效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推进事项管理专项化,重点向制造业等领域高质量发展聚焦,制定服务产业链专项清单,及时做好告知承诺、证明事项、中介要件等专业化服务清单同步更新调整。推动新兴园区建立企业服务站、“一企一档”“因企施策”等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地区工作指导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政务服务协调处)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7.扎实有效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按照《市政务服务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措施》规定,制定公布并动态调整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遵守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不断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综合处、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8.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务服务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各项工作。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切实保障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责任单位:综合处、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9.切实加强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管理。严格按程序做好年度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持续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充分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审查、诉讼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把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按要求做好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推动提升法治工作质效。(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四、坚持规范公开履行职责,确保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10.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加强内部权力制约,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处室:综合处、党群工作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发布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及时准确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努力建设阳光政府(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1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配合法院诉前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源治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文书修订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坚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13.抓好普法宣传。按照市政务服务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印发《2024 年市政务服务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切实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题法治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把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示范创建等活动,使守法成为全办干部职工日常行为习惯。(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六、坚持强化组织引领,扎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15.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落实《市政务服务办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制度》,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列入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形成尊崇法治、敬畏法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营商环境建设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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