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4月18日
(联系人:赵媛;联系电话:24538189)
附件1
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24年市政务服务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市政务服务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精准性,持续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把握好对天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引导全部干部职工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时时对标对表、处处跟进看齐,见态度、见行动、见效果。(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市政务服务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党群工作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二、紧紧围绕我市“十项行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3.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市“十项行动”。营造京津冀协同高效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协同合作,充分发挥三地自贸试验区在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发展中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先行先试。推进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协同创新发展,为经营主体跨区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创造便利。助力“十项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做,以政务服务之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协调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4.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三、深化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办领导专题法治授课、举办专家讲座、现场观看庭审、开展宪法宣誓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6.继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讲座以案释法、发布宣传图片材料,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提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自觉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7.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天津干部在线学习”视频课程、观看国家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推动全办党员干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8.做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以提升网络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为目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让网络普法宣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9.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四、围绕业务领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
10.大力宣传贯彻深入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职责,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务服务、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服务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协调处、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11.加大相关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立足相关业务领域,组织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处、综合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处、政务服务协调处、运行保障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五、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2.持续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修订完善政务服务系统“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党群工作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1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建立定期巡查管理制度,及时整理更新法治书籍。发挥“营商环境大讲堂”政策法规宣传阵地作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解读。(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
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14.创新普法内容和传播方式。积极运用“一图读懂”、动画视频等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及时转载转发市级普法宣传作品,提升法治宣传精准性、针对性、时效性。依托“天津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中心LED显示屏等,展示法治宣传文化作品,向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讲好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文化故事。(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七、切实压实普法责任,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15.突出普法责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做好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自觉接受评议监督。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普法形式,高质量完成普法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处要做好统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主动向社会进行公示,扎实推进机关普法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所属单位配合)
附件2
市政务服务办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时间 |
重点任务 |
重点宣传内容 |
普法形式 |
普法对象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全年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支部学习计划,聘请专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 |
全体党员干部 |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
营商环境建设处、党群工作处 |
2 |
每季度首月 |
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信访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 |
将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推动落实“党章学习日”“法规学习月”制度,持续深化“学党内法规 强制度执行”活动,通过专题学习、网络培训、集中研讨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学习走深走实。 |
全体党员干部 |
通过持续开展法规学习和纪律教育,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
党群工作处 |
3 |
3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聘请专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授课。 |
全体干部 |
通过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专业解读,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的学习理解,有效增强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
营商环境建设处 |
4 |
4月 |
主题法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开展专题学习,观看国家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学习。 |
全体党员干部 |
通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部党员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
党群工作处、营商环境建设处 |
5 |
4月 |
业务领域 |
《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
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 |
全体党员干部 |
进一步提升全民阅读积极性,努力在全办上下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浓厚氛围。 |
党群工作处 |
6 |
5月 |
业务领域 |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
开展专题讲座 |
全体干部 |
加强干部对社会诚信的理解,在全办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
政务服务协调处 |
7 |
5月 |
主题法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聘请外聘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用实际案例解析民法典,制作宣传图片、转发宣传材料等。 |
全体干部、办事群众 |
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让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成为广泛共识。 |
营商环境建设处 |
8 |
5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开展支部学习,在中心LED屏播放宣传图片 |
全体干部、办事群众 |
增强全体干部、办事群众对行政处罚法的认识了解。 |
地区工作指导处 |
9 |
6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
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加强日常宣传、检查等安全工作。 |
全体干部 |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
运行保障处 |
10 |
6月 |
业务领域 |
《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组织财务、资产等内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认真学习规定。 |
财务、资产等内审相关工作人员 |
切实提高内审工作质效。 |
党群工作处 |
11 |
6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开展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宣传培训,激发市场活力,赋能中小企业发展。 |
采购人、供应商等 |
大力宣传中小企业采购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 |
7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开展支部学习,在中心LED屏播放宣传图片 |
全体干部、办事群众 |
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对行政强制法的认识了解。 |
地区工作指导处 |
13 |
7月 |
业务领域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 |
全体党员干部 |
引导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为共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
党群工作处 |
14 |
8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开展专题讲座 |
全体干部 |
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行政许可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理解,有效增强干部履职能力。 |
政务服务协调处 |
15 |
9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通过组织线上学习班、观看教育视频。 |
全体干部 |
坚持依法管档治档,进一步提升档案收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的能力。 |
综合处 |
16 |
9月 |
业务领域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开展支部学习、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 |
全体干部、经营主体、人民群众 |
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通过对我市营商环境课程宣传,提升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营商环境建设处 |
17 |
9月 |
主题法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
做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一图读懂”等方式及时解读网络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
全体干部 |
通过对网络安全领域政策法规的解读宣传,增强全体干部网络安全知识、网络文明知识和网络防护技能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
18 |
9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聘请专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授课。 |
全体干部 |
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升干部专业能力。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9 |
11月 |
业务领域 |
《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开展支部学习、在中心LED屏播放宣传图片 |
全体干部、办事群众 |
强化全体干部和办事群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条例的理解。 |
营商环境建设处 |
20 |
12月 |
主题法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举办办领导专题法治授课、专家讲座、观看庭审、宪法宣誓等活动。 |
全体干部 |
引导全体干部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营商环境建设处 |
21 |
12月 |
业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围绕年度保密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机关全员通过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
全体干部 |
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 |
综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