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共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本年度市审批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紧密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扎实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信息的基本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已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所有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和“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对社会公开,并根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报送了相应的公开信息纸质原件共计144份。
3.行政审批服务热线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情况。我办于2008年11月20日开通了“行政审批服务热线”,专门接听解答公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电话咨询。2015年5月20日该热线并入我市8890便民服务专线,继续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本年度,共计接听并解答公众咨询电话12584件,累计接听解答咨询电话78105件。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继续保持良好运行,坚持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本年度共接待查询者1167人次,查阅信息1167件,复印文件45件共273页;累计接收市级部门报送纸质文件5242份。
5.部门网站接受公众咨询情况。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开设了政务信箱专栏,在线接收企业和群众的咨询邮件,并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回复。本年度,累计接收政策咨询邮件52件,全部及时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收到18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不予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15件,主动公开查询1件,依据《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我办及时答复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出具了相关告知书,申请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完善相关制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批办负在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重点完成了3项主要工作。
(一)实施一份清单管边界,厘清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2015年,为加快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更大的社会自主空间,激发市场活力,天津在全面依法清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职能范围,努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是,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2005年的1133项,减少到2014年的295项,累计减少近四分之三;2015年年又减少到285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依据行政许可法设定。二是,在全国率先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清零”,彻底消除“灰色地带”。三是,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度版本制,各级政府部门一律不能擅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加强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目录》,我办及时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进行了调整更新。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照事项名称、类型名称、主体部门、事项性质、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期限、法定时限、附加时限、数量限制、是否立等可取、是否踏勘、是否审图、是否网上申报、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办公地点、办理窗口和联系电话等21个方面的内容,统一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向社会公开。企业群众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进行在线查找,而且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厅屏幕实时公示、电子触摸屏也可自助查阅打印。
(三)充实企业发展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积极助力企业发展。以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载体,健全完善企业发展共享服务平台,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设置“政策服务、审批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窗口服务、在线服务、生活服务、部门服务”等8个服务栏目,使企业可以进一个网站就能查询到全部政策和服务信息。坚持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准确及时收集各部门新出台实施的有关政策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及时为企业提供详细实用的政策服务。今年市和区县企业发展共享服务平台共新增政策法规和中介服务信息363条,目前在线公开的政策法规中介服务信息已达6521条。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邮编:300161,电话:022-24538073,电子邮箱:zonghechu@tjxzxk.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