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批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市审批办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办党委和办领导班子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纳入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最新、最具实效性的政务信息。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创造机会为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条件,提升业务技能,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落实公开内容。将应该公开的工作内容梳理清单,建立台账,细化分解到责任处室,实行痕迹跟踪过程管理,在政务结果形成的同时,产生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基本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已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12条。
(二)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2017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文件5件,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天津政务网,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简报9期,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
(三)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情况。2015年5月20日,成立了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为市民开设政府服务类窗口。本年度,共计完成政府服务类咨询量202901件,解答公众网上咨询问题65571件;截至2017年底,累计受理网上咨询139700件;截至2018年1月17日,累计完成政府服务类咨询量32394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继续保持良好运行,坚持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本年度共接待查询者325人次,查阅信息325件,复印文件29件共226页;累计接收市级部门报送纸质文件5967份。
(五)部门网站接受公众咨询情况。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开设了政务信箱专栏,在线接收企业和群众的咨询邮件,并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回复。本年度,累计接收政策咨询邮件36件,全部及时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收到2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20件,依据《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我办及时答复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出具了相关告知书,申请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完善相关制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批办在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重点完成了3项主要工作。
1.实施清单管理,厘清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的要求,以天津市政府名义公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许可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7〕7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7〕41号),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7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8项,另有依法新增事项5项,调整后我市市级现行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4项。二是编制公布事项目录。公布实施《市审批办关于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津审〔2017〕4号)和《天津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版)(462项)》,完成《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版)》编制工作。三是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动态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四是公布减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围绕“事项法定、条件法定、材料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的原则,取消申请材料322件。
2.加强信息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一是,根据《目录》,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照事项名称、类型名称、主体部门、事项性质、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期限、法定时限、附加时限、数量限制、是否立等可取、是否踏勘、是否审图、是否网上申报、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办公地点、办理窗口和联系电话等方面的内容,统一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厅屏幕实时公示,企业群众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在线查找,也可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阅打印。二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大幅取消各类“奇葩证明”“无谓证明”和“循环证明”,形成《天津市市级保留证明目录》《天津市市级第一批取消证明目录》。三是按照建议提案办要求,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设置“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将本年度交办的11件主办、独办建议提案办复结果全部上网向社会公开。
3.打造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发展。一是以市区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载体,健全完善企业发展共享服务平台,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设置“政策服务、审批服务、中介服务”等3个服务栏目,使企业可以一个网站就能查询到全部政策和服务信息,并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准确及时收集各部门新出台实施的有关政策文件并向社会公布,为企业提供详细实用的政策服务。目前在线公开的政策法规中介服务信息已达4759条。二是,编制了《天津市企业发展政策信息清单》,梳理企业政策信息1544条(其中政策信息1000条,政策解读544条),分类整理成册,形成一套政策包,以“政策包+政策服务清单”模式,建成企业政策服务“一点通”平台,实现了一键直通、高效快捷。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政务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邮编:300161,电话:022-24538712,电子邮箱:tjsspbzhc@163.com)。
2018年1月1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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