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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19 00:00

 

 

 

市政务服务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十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市政务服务办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和办领导班子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纳入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最新、最具实效性的政务信息。

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创造机会为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条件,提升业务技能,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基本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已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0条。

   (二)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2018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文件10件,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网站、天津政务网,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

(三)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情况。2015520日,成立了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为市民开设政府服务类窗口。20184月,扩充坐席向今晚传媒大厦场地搬迁,新增12条中继线、2条专线和300坐席,同时可满足560个用户在线使用,满足日均电话高峰50000通的受话能力,大大提升了平台受理能力并加大回访力度。2018年,共计回访群众95799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继续保持良好运行,坚持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本年度共接待查询者386人次,查阅信息386件,复印文件25件共259页;累计接收市级部门报送纸质文件5276份。

(五)部门网站接受公众咨询情况。在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网站上开设了政务信箱专栏,在线接收企业和群众的咨询邮件,并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回复。本年度,累计接收政策咨询邮件36件,全部及时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收到29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26件,依据《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我办及时答复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出具了相关告知书,申请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四、建成天津网上办事大厅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政服政务服务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资源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建成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中文名称为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域名:http://xzsp.tj.gov.cn)。主要包含个人办事、法人办事、便民服务、 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和企业设立、行业管理联审、投资项目、居住证积分、政策一点通、调查征集、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等二级栏目,协调全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门户网站统一调整办事指南,统一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流程,实现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办理,做到一点登录、一号登记、全网通办、高效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2018810日上线运行以来,已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8075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完善相关制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政务服务办在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重点完成了4项主要工作。

(一)实施行政审批五减改革。印发实施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820号)和《市审批办关于公布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有关事项清单的通知》(津审〔201819号),目前已完成了五减目录审核工作,累计取消了343个事项、3842件申请材料、188个办理环节、106个证照,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平均时限21.2天压减至5.4天。

(二)试行信用承诺审批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了《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2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5号),目前市区两级共办理承诺审批事项10205件,其中,项目报建132件、企业设立957件、专项承诺9116件。

(三)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一是,按照《市审批办关于争当改革排头兵做好服务店小二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的通知》(津审〔20181号)要求,印发实施了《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办法》、《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长轮值制度》和《关于在市区两级中心建立班前会制度的通知》,并在市区两级中心印发实施。二是,印发实施了《市审批办关于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树立核心价值观争创文明市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审批服务自查整改活动工作意见》、《2018年度区级政府行政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全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津审函〔201824号),对市区两级中心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全部完成了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改革,实现一窗受理、接办分离服务。

(四)推行实施一制三化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推行政务服务四办。目前,全市共办理了一次办事项45300件、网上办事项24321件、马上办事项12425件、就近办事项13023件。二是,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梳理汇总了自2017年至今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变化情况,并编制了《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2018年版)》。目前,我市共有20719家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制定印发了《市审批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征询相关市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共取消调整21项行政许可中介要件,重新编制了57个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清单,同时,印发了《市审批办关于公布我市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工作的通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确定未脱钩的中介机构目录,并制定脱钩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介管理与要件信息共享系统的调试工作,使中介系统具备上线条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9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9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9

         1.按时办结数

2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0

十、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政务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邮编:300161,电话:022-24538712,电子邮箱:tjsspbzhc@163.com)。

 

 

 

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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