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10 09:11

一、容缺受理的概念是什么?    

容缺受理是指未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上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中的行政相对人,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提交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先予容缺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容缺材料的内容和标准并进行审查,行政相对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容缺材料后,行政机关应当场或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依法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哪些事项适用容缺受理?    

适用容缺受理的事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属于信用承诺审批事项,但行政相对人未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于已公布的可承诺申请材料;二是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属于《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中的事项。    

三、哪些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不能适用容缺受理?    

凡行政相对人列入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上公布的“失信黑名单”的,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不适用容缺受理方式办理。    

四、实施容缺受理的流程是什么?    

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主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办理的事项和提交的部分材料(或已提交但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判断是否属于适用信用承诺审批的事项和材料范围。确定不属于信用承诺审批的事项和材料范围,且行政相对人未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上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中的,按容缺受理方式办理。    

第二步: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已提交的材料先接收、容缺受理,当场出具相关文书,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补齐容缺材料的内容和标准,指导其及时补齐材料。    

第三步:行政机关对以容缺方式受理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需要进行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环节的,结合材料情况实施。    

第四步:行政相对人按要求提交全部容缺材料后,行政机关当场或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依法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信用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的关系?    

凡符合已公布的信用承诺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的,优先按信用承诺审批方式办理。确定不属于信用承诺审批的事项和材料范围,且行政相对人未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上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中的,按容缺受理方式办理。    

六、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申请,但行政相对人在有效期届满时仍未提交全部容缺材料的如何处理?    

凡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申请的,行政相对人在有效期届满时仍未提交全部容缺材料,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七、如何把握容缺受理时限计算节点?    

按照容缺受理方式办理的事项,从行政相对人补齐全部容缺材料时计算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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