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27 16:12

一、制定《关于落实“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背景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关于落实“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原则

坚持惠企利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质效服务。打开脑袋上的“津门”,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系统推进。立足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推进改革,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实施方案》内容

《实施方案》部署了7方面20具体政策措施,重点围绕优化就业环境、培育市场主体、促进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稳外贸稳外资、提升民生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四、《实施方案》发布后的主要工作

《实施方案》发布后,各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措施,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坚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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