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依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结合天津实际,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政务服务办 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8日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
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结合天津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
(二)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
(三)水利和电力工程招投标;
(四)市政维修工程招投标。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
(一)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二)矿业权出让。
三、国有产权交易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与出租;
(三)企业增资。
四、政府采购(包括医疗设备采购)
五、海域使用权出让
六、林权交易
(一)国有林地使用权、租赁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一)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
(四)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
八、无形资产交易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
(二)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冠名权有偿转让。
九、排污权交易
(一)定额出让排污权;
(二)公开拍卖排污权。
十、碳排放权交易
十一、用能权交易
十二、医药卫生材料采购
(一)药品采购;
(二)医用耗材采购。
十三、二类疫苗采购
十四、知识产权交易
十五、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