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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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71593F/2021-0009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政服〔2021〕3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

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关切,对标国际一流和国内最佳实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市政务服务办

                             20211231日        

(联系人:朱彤、赵媛;联系电话:245380692453818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1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公章、领用发票、社保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

市市场监管委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办

2

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允许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关联银行账户代扣代缴,推行多渠道缴费方式。企业需要扣缴的,可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商业银行、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

市市场监管委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

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我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和各类证照电子文件信息共享。支持各公共服务系统、商务领域等第三方系统对接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我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应用。

市市场监管委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各区人民政府

4

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市场主体高频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将市场主体高频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的事项“掌上可办”,试点“区域通办”,实现清单内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市市场监管委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5

通过SDK集成方式,实现“津心办”APP与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对接,申请人通过“津心办”APP可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出示、核验等应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共享互认,实现“津心办”APP“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

市市场监管委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

围绕市场主体开办服务事项,聚焦多部门联办、跨区域通办主题场景,通过事项关联、表单整合和流程再造,推动集成套餐式服务,实现更多企业开办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市市场监管委

市政务服务办等市级有关单位

7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一张表单”,整合填报内容,完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8

进一步完善联合验收机制,细化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办

9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审批部门系统互联互通,不断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共享等功能,推进证照、办理结果、项目信息等内容实时共享。

市政务服务办

市委网信办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诉建议工作制度,规范相关投诉建议办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分工和办理时限等,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1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提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动更多事项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综合窗口调整,组建综合受理队伍,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的审批模式。

市政务服务办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

推进“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扩大“办成一件事”主题业务范围,为企业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

市政务服务办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3

深入实施“四免”“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调整完善“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4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持续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国家规定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

15

建设“津心办”平台服务应用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办事模块),对各渠道服务应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测,推动相关服务应用在“津心办”平台、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6

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系统,积极拓展“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电脑端、移动端和自助终端“好差评”数据汇集,推动各部门提高主动评价率和差评整改率,完善评价、核实、整改、反馈、回访闭环机制。

市政务服务办

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7

启动数字化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建设,为场景式、集成式政务服务提供智能化工具,为各渠道政务服务应用提供同源数据支撑,加快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服务同质。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8

加强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依托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为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津心办”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9

完善市电子证照库,支持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免提交。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

依托“津产发”应用平台,建立统一政策信息发布和意见建议收集渠道,集中提供覆盖各行业的涉企政策及解读文件,帮助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努力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

市发展改革委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

21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提升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量,推进与政务一网通系统对接,扩充热线知识库信息。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留言处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咨询投诉建议等工作。

市政务服务办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2

4.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推动不动产登记部门与水、电、气、热、视(用水、用电、用气、供热、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视联办过户。

市规划资源局

市水务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市城市管理委、市公用事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广电天津网络有限公司、市能源集团

23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提升完善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拓展应用典型场景,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建设,优化模型落地应用,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探索法律法规编码化在相关业务系统的推广使用。

市委网信办

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金融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

24

完善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推动全市相关监管部门进驻使用,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管理。

市市场监管委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25

修订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事项清单》,深入落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基本手段,避免监管空白。

市市场监管委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26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持续优化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基层监管实际优化调整联合抽查事项,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开展。

市市场监管委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27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等市级有关单位

28

推进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全面进行公示。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单位

29

6.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完善就业政策线上申报系统,强化数据采集功能,丰富互联网就业服务相关讯息,提升网上就业服务水平。

市人社局

——

30

进一步优化社保事项办理流程,实现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全部事项“简便办”。将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结时限压缩至5天,符合条件的现场可即时办结。

市人社局

——

31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在京津冀地区互认,实现京津两地职称证书信息在线查验,提供核验、查询等服务。

市人社局

——

32

7.优化纳税服务

进一步减少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汇缴、补缴业务办理环节。以职工身份证号代替职工个人代码识别,压缩业务办理时间成本。对因划款原因导致业务失败的,经办人无须重新录入制单数据,直接发起二次划款。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33

提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便利化水平。依托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平台系统,通过自动推送提示信息,梳理“申请、审批、流转、监管”等环节,打通企业所得税汇缴退税等堵点。

市税务局

——

34

7.优化纳税服务

通过系统功能优化、人员互派互驻等形式,实行社保费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解决缴费人办理不同部门业务“多头跑”问题。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35

采取“智能+个性+标准”的政策精准推送新举措,加大货物和劳务税政策宣介力度,帮助纳税人及时获取货物和劳务税新政策。

市税务局

——

36

探索制定京津冀区域“非接触式”办税清单,逐步构建京津冀区域全程网上办体系,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市税务局

——

37

实现异地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地纳税人无需在我市办理税务登记,即可远程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税务局

——

38

8.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服务

升级“网上国网”办电功能,全面推广“办电e助手”,与客户建立信息交互渠道,便捷客户信息获取,提升客户“获得电力”便利度和体验感。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9

实施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契约制。对于需要开展外电源建设的10千伏项目,结合客户需求用电时间和工程建设实际,与客户签订约定书,按照商定时序开展外电源建设,保障客户按期接电。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0

推动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提升电气设备安全运维水平。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41

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用电用暖效率

编制用气报装导则,优化居民用户预约、点火、改管服务流程,加速推进智慧化燃气终端设施应用。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用事业局、市能源集团

42

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用电用暖效率

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费用查询缴纳、开具发票、过户等多项业务网办功能。

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用事业局、市政务服务办、市能源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43

健全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机制,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的各类不合理收费,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转供电政策宣传,积极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确保降电价红利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用事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市能源集团、市水务集团

44

1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拓展“单一窗口”天津特色服务功能,推动京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物流协同服务平台系统开发项目建设。

市商务局

天津海关、天津港集团、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45

增强口岸收费透明度和可比性,动态更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有序推进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46

1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持续开展“津心融”平台宣传培训,举办融资对接活动40场,新增融资40亿元。

市金融局

天津银保监局

47

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津e融”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与市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为涉农企业增信。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市农业农村委

48

积极引导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备案工作,指导已备案征信机构规范开展业务,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

49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拓宽抵(质)押物种类和范围,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天津银保监局、市金融局

——

50

充分发挥市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力度,鼓励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

51

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扩大海河产业基金出资规模,完善绩效评价办法,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市财政局

海河产业基金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52

加强滨海产业基金作用,聚焦智能科技、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推进已设立基金的项目投资工作。增加基金与项目储备,推动新基金设立。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滨海产业发展基金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53

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配套文件,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工作。

天津证监局

——

54

积极推动产业链核心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争取实现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90家。

市金融局

天津证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55

1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完善私募基金监管,促进我市私募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科技等行业设立相关私募基金。

天津证监局

市金融局

56

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畅通“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中税务部门与银行机构的数据直联,新增合作银行4家、金融产品4款。

市金融局

市税务局、天津银保监局

57

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持续完善“信易贷”平台应用服务功能,加大对守信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

天津银保监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

58

12.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

规范政府采购文书,制定出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和审查意见文书范本,进一步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市财政局

——

59

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网上采购、标书在线获取、在线投标开评标、合同签订、网上融资等线上服务。

市政务服务办、市财政局

——

60

建立完善招标投标相关执法监督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恶意投诉等干扰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用事业局等市级有关单位

61

1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指导,力争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2

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培育力度,培育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20家,国家级单项冠军累计达到10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3

推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累计达到20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4

1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构建区级-市级-国家级培育体系,新增众创空间、孵化器15家。组织开展孵化机构绩效评估、孵化大讲堂专题培训等各类对接活动,提升孵化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市科技局

——

65

促进科技型企业数量持续提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0000家。

市科技局

——

66

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可共享大型科研仪器新增20台(套)以上,总数达到1500台(套)。

市科技局

——

67

14.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推进“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市级有关单位

68

发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作用,创新培育大数据业务场景驱动数据交易业务,形成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汇津”流通交易生态系统。

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

69

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建设5G基站5万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

——

70

15.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发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丰富进口拆箱、出口拼箱、国际中转等业务。

市商务局

天津海关、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港集团等市级有关单位

71

加强外资招商载体建设,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打造我市外资精准招商和国际合作的新载体。

市商务局

有关区人民政府

72

拓宽外资项目储备,与外资企业商协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加强合作,用好进博会、投洽会、服贸会、达沃斯论坛等重要会展活动平台,共同组织策划招商推介活动。

市商务局

市级有关单位,有关区人民政府

73

16.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津策通”功能,推行惠企政策一站查询。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74

深入落实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5

17.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完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完善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功能,实施《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单位

76

加强政务诚信监测,实施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对各区人民政府开展政务诚信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77

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推进市场主体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2022年底实现我市有效发明专利较2021年增加0.4万件,累计达到4.6万件。

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人民政府

78

提升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推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制造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和快速维权。2022年底,双保护中心累计预审案件受理量不少于4500件。

市知识产权局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79

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专业技术,推动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市知识产权局

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0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继续缩短办案时间,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效率。

市市场监管委

市知识产权局,各区人民政府

81

推动完善医药等领域的侵权假冒快速处理机制,对药品、疫苗、消毒液等抗疫防护重点用品组织专项检查,从严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委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82

19.提高合同执行率

建立和完善天津金融领域多元解纷机制,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提供司法保障,通过诉前多元解纷渠道,针对包括金融小额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纠纷在内的金融案件,进行集中调解、先行调解,促进纠纷在诉前批量化解。

市高法院

——

83

探索建立“执行事务中心”,健全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市高法院

——

84

20.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公司治理回头看”,通过约谈、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规范。激发完善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形成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天津证监局

市高法院

85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社区为单元的网格化投资者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投资者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

天津证监局

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86

深化公检法部门联动,依法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保护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

市高法院

天津证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87

21.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出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办案指引(一)》,从重整识别、管理人指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债权申报和审查、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等方面对重整案件审判疑难问题提供办案指引。

市高法院

——

88

22.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依托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采取“联盟组织、专业对接”的方式,开展“双一流”高校专场招聘活动。

市人社局

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承载区

89

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成立现代服务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协同推动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

市人社局

市级有关单位,相关区人民政府

90

征集重点用人单位高端紧缺人才岗位需求,通过各类渠道,面向海内外同步发布。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有关单位

91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级和市级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全年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万名。

市人社局

——

92

聚焦制造业立市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精准支持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团队,实施新一批“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创新实行人才联盟“举荐制”。

市人社局

市级有关单位

93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2025年)》及评估实施细则。开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区人民政府

94

提供便捷公共文化智慧服务,推进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工程。

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区人民政府

95

新建100个社区体育园、20条健身步道、30个多功能运动场、新建更新健身园500个。举办天津市十五届市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700场。

市体育局

——

96

全市新增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国家验收合格的胸痛救治单元。

市卫生健康委

——

97

制定《关于推进“三个课堂”应用的实施意见》,建设覆盖基础教育全学段的优质课程资源,惠及全市所有中小学生。

市教委

——

98

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统筹“1+X”证书考核站点布局,计划至少92个证书在全市范围内设置考核站点。

市教委

——

99

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竞赛工作,积极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服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市教委

——

100

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

市民政局

——

101

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102

24.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推动电力、水泥、玻璃等行业3家企业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推动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5家企业开展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更新发布2022年天津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人民政府

103

制定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坚持工程化、项目化推进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水环境排名考核和区域补偿,定期对16个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通报,依排名结果进行奖惩。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4

发布2022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市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

105

研究制定《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合理确定造林绿化用地范围和绿化目标任务,将造林绿化用地范围纳入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

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

——

106

25.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交线网结构,新增优化公交线路40条。

市交通运输委

市规划资源局等市级有关单位

107

建成京唐铁路、京滨铁路北段,开工京滨铁路南段,持续加快建设津兴铁路。

市交通运输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等市级有关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108

推进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规划建设,基本完成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天津港集团等市级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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