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06 10:08

一、制定《天津市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越来越便捷。为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工作方案》的改革目标是什么

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充分发挥天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作用,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按照《工作方案》,国家要求实现“跨省通办”的22个事项,2022年底前,18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包括250%以上省份实现的事项),在1220前上线运行;20236月底前,其余4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三、《工作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是落实“跨省通办”事项规范。“跨省通办”事项要素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按照业务流转程序,认真履行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二是提升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完善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网上一站式办理。三是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在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为全程网办提供业务咨询、申报辅导、沟通协调等服务。四是扎实推进地区间“跨省通办”合作。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聚焦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主要劳务输入输出地协作、毗邻地区交流合作等需求,各区、各部门开展地区间“跨省通办”合作。五是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天津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枢纽功能,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应用频次高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保、户籍、税务等领域数据纳入共享范围,优化数据共享服务。

四、落实“跨省通办”工作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抓好组织推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按照任务分工,稳步推进。二是抓好任务落实,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落实22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同时加强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日常监测管理,及时跟进协调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三是抓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信息,让企业和群众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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