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审批办关于进一步减少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以改革开放先行区为城市第一定位,以营造一流发展环境为总抓手,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按照实施行政审批“五减”改革要求,现就开展新一轮的减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材料法定原则。凡是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都要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申请材料要一律取消。
(二)坚持材料极简原则。凡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个材料就能证明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辅助证明;凡申请材料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表格化的,一律表格化。
(三)坚持内部共享原则。凡部门要求申请人在办理不同事项时重复提交同一材料的,一律只提交一次,内部共享。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确认一批减少的申请材料。各部门在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过程中已经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天津自贸试验区行政许可事项、市区行政许可事项和郊区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和规范。市审批办对这些材料进行了汇总,现请各部门对已取消的申请材料进行梳理确认,填写部门确认意见(详见附件1)。
(二)主动减少一批申请材料。各部门要按照材料法定、材料极简、内部共享等原则,主动再减少一批申请材料,并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申请材料填报表(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政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从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解放思想,深化和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具体落实。要明确责任任务,指定专人,集中力量完成减少申请材料的确认工作,填报《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申请材料确认表》和《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申请材料填报表》(表格下载邮箱:tjsp2015@126.com,密码300161),加盖公章后于3月12日(周一)16:00前报市审批办协调处(报送邮箱:tjsp2015@163.com)。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申请材料确认表
附件2: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申请材料填报表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