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
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的通知
津政务发〔2019〕27号
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务服务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打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加大职能转变切实简政放权推动“一制三化”改革深入进行>的通知》(津政务发〔2019〕1号)部署,在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梳理审核,制定了《天津市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和《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于直接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行政审批部门要坚决予以取消,不得再让申请人提交此类要件。对于调整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调整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不得再强制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要件,并积极指导申请人做好调整后的行政许可要件的编制和准备工作。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对出具此类要件的中介机构的评价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天津市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评价考核办法》。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对中介机构受理文本格式内容、委托人提交的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承诺办结时限进行规范,强化对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以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中介服务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效率。
附件:1.天津市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
附件:2.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
2019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
|
| |
天津市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取消调整方式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可 |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 取消机构资质,可自行编写(编写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许可 |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 |||
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 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 | |
3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可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 |||
4 | 放射性防护设施验收 |
| 放射环境验收监测报告 | 直接取消(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
5 |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
| 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 直接取消 |
经确认的土地评估报告 | ||||
6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和注销 |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 | 验资报告 |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登记 | 验资报告 | |||
7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
8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丙级资质许可(不含医疗机构放射) | 固定资产验资证明 | |
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 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告知书 | |
10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
11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许可 | 医疗机构申请放射工作许可 |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
附件2
|
|
| |
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 线性工程提供1:50000-1:100000路线图,其他项目提供1:2000或1:10000地形图(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附具项目2000坐标系shp数据) |
2 | 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核发 | 划拨用地 | 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份、位置示意图1份、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5份、SHP格式测绘成果电子光盘(测量采用2000坐标系) |
3 | 临时用地许可 |
|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4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 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
5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
6 | 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许可 | 市政工程 | 现势地形(管网)图1份(含电子文件) |
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含电子文件) | |||
建筑工程 | 现势地形图 (已出让方式供地项目应包括核定用地图)和电子文件 | ||
7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 核定用地图 |
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市政工程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份(含电子文件) |
建筑工程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份(含电子文件) | ||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三份(含电子文件) | |||
9 | 肥料登记(包括复混肥、掺混肥料、配方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 | 正式登记 | 产品检验报告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10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 |
11 | 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 | 在公路、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在公路、高速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或者桥涵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
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
利用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
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
跨越、穿越公路、高速公路及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内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
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公路、高速公路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
12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 | 设立典当行 | 财务审计报告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
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 | |||
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 | 母公司以往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件 | ||
营运资金拨付证明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13 | 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许可 | 设立法人机构 | 出资人基本情况(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出资能力评估报告)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
设立—异地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
合并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
分立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
14 |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拍卖业务许可 |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 |
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拍卖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 |||
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
15 | 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许可 |
| 财务审计报告 |
资产评估报告 | |||
16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 企业验资报告 |
17 | 水工程建设项目许可 | 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许可 | 工程设计报告 |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许可 | 工程设计报告 |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许可 | 初步设计报告 | ||
18 | 公司(分公司)登记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19 |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变更登记 | 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集体所有制企业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
20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许可 |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
21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集中式供水单位 | 水源厂和出水厂的水质检测报告 |
22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 产品检验报告 |
2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 卫生检测报告 |
24 | 中外合作办学许可 |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中等学历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有资产、资金投入的,需提交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分立、合并、合作办学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
25 |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许可(市级权限委托滨海新区实施 |
| 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分立、合并、合作办学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
26 |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设立、变更、延续和终止审批 |
| 拟建学校经费的验资证明 |
变更举办者、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
27 | 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审批 | 实施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变更、延续和终止许可审批 | 有资产、资金投入的,需提交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分立、合并、合作办学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
28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 《建筑消防设施竣工检测报告》 |
29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 安全评价报告(带有储存设施的)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30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安全评价报告 | ||
31 | 安全生产许可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中央管理企业)(除中央管理企业外委托下放各区实施) | 安全评价报告 | ||
32 | 燃气经营许可 | 燃气经营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及歇业许可 |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燃气设施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和对各项制度的评价意见 |
33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许可 |
|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 |
34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设立 |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变更 |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
35 | 港口经营许可 |
|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港口设施的,提交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使用现有港口设施的,提交对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